2020年10月24日11時30分許,三亞交警對一名小型普通客車駕駛人進行了處罰。

24日,三亞交警高速公路管理大隊在西往東方向梅山互通匝道口路段對過往車輛進行違規載人載客、客車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爲進行專項整治。期間,查獲了一輛超員載人的小型普通客車。

車上乘客多爲老年人,由東方感城出發前往崖城水南村。覈查發現,該車核載7人,實載13人,超載6人,超員達到20%以上。交警路管員當即對駕乘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告知其小型普通客車超員的危害,並要求駕駛人林某武(男,47歲)立即整改,以合法、安全的交通方式轉運超員乘客。隨後,交警路管員對車輛駕駛人林某武依法予以相應處罰。

交通違法行爲人林某武因駕駛機動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20%以上,其行爲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條,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之規定,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將依法予以小轎車駕駛人罰款100元處罰、機動車駕駛證記6分。

道路安全法規中的每一個條款,都是用鮮血換來的教訓!駕駛人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能心存僥倖,瞬間的疏忽,換來的可能就是血的教訓。

(來源: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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