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她的人都亲切叫她“小谷”,从检11年间,她一直在办案一线工作。法庭上她唇枪舌战、慷慨激扬;提审中她睿智聪慧、斗智斗勇;未检工作中她平和暖心、温情相伴。她业务突出、作风顽强、敢挑重担、刚正不阿。她就是青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谷文静。

谷文静,从检10余年,承办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无一错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公诉之星”,入选全区公诉人才库,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7年12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妇联评为“尽责圆梦践行者北疆最美女性”,2018年2月被自治区检察院作为 “最美女检察官”宣传报道。2019年3月被青山区妇联评为“抗击疫情三八红旗手”。

肩负使命忠诚,攻坚“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谷文静积极参与涉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办理。她严格遵循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程序公正等法治原则,坚持打击力度、办案效率、案件质量并重,共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件93人。办案期间,谷文静带领办案组成员,克服案情复杂、审查时间短、办案人员紧张等多重困难,开启“白+黑”、“5+2”的超常规办案模式。

在办理涉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过程中,谷文静与同事们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保案件依法、准确办理。案件移送法院后,谷文静针对庭前会议提出的程序性问题,进一步详细梳理在案证据,查漏补缺,数次讨论、修改梳理出庭预案,全力做好出庭准备工作。在庭审中,谷文静指控有力,辩论严密专业,展现了公诉人的良好风貌。

办理的“孙某某等8人套路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入选包头市检察院涉黑恶典型案例,撰写的扫黑除恶相关论文在《内蒙古检察》等期刊上发表。“6.18”专案现已一审宣判,起诉意见得到人民法院支持。“能够与同事们并肩作战,充实又快乐”谷文静说。

彰显司法温情,贡献检察担当

多年的办案经历让谷文静懂得了,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既要彰显法律的正义,又要闪耀人性的光辉。

针对轻微刑事案件,谷文静依法释法说理,教育劝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签认罪认罚具结书,让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同时得到被害人谅解,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能”谷文静说。

在办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温某某因私自改装汽车启动装置,导致汽车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发动,并致一人死亡。一边是突然间痛失母亲的儿子,一边是怀抱不满两岁幼儿、家庭生活困难的温某某妻子,面对两个家庭的悲剧,谷文静向温某某依法阐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温某某接受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谷文静又与被害人家属沟通,释法说理,被害人家属在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后,接受温某某道歉和赔偿,出具了谅解书。该案的办理,有利于对犯罪嫌疑人教育转化,鼓励其真诚悔罪,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达到案结事了。

用心守护花蕾,用爱引领回归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谷文静以宽宥为基本原则,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寓教于捕、诉、防,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作为全区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团成员,她积极与青山区教育局、学校联系,通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精心选择在校生校园暴力、欺凌案例,以案释法,提高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同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走访学校,督促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地落实,维护校园安全,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谷文静在办理一件成年人教唆未成年人拐骗儿童案件过程中,了解到13岁的被害人家境困难,辍学外出打工因此遭受拐骗,所幸被公安机关及时解救,但这段经历给其心理带来了创伤。谷文静及时对接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被害人获得10000元的救助金;为其安排了心理医生进行心理疏导,摆脱“心理阴影”;积极为被害人联系就读学校,帮助其回归学校正常学习;并定期对其进行家访,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现在被害人已像普通的中学生一样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责任编辑:王媛

审核:高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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