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非機動車也太激動了……
奇葩自行車
想必大家見過不少
創造性思維我們鼓勵
擺拍一下也好理解
但把“奇思妙想”用在
實際公共道路的騎行上
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
那警察叔叔得跟你嘮嘮了
近日,雲南玉溪一名男子把三歲的孩子放在共享單車車筐裏,邊騎邊看手機。到一處路口剎車時,孩子掉出車筐摔在地上,男子將他抱起後又放回車筐,正要起步,被交警發現攔下。最終交警對該男子進行了警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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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樣非得坐在不是座兒的地方
屢見不鮮
本來是溫馨的畫面
卻讓人捏把汗
我是不懂愛情價多高
但我懂生命誠可貴
下面這位更豪橫,有非機動車道不走,還“路怒”要跟機動車碰一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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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在馬路上倒騎自行車,不斷揮舞手中的玩具弓箭和玩具槍,在路口逆行、闖紅燈,聲稱要破吉尼斯世界紀錄……最終被交警攔下,罰款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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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爲非機動車違法
處罰輕微無所謂
說白了
就是跟你提個醒兒
因爲一旦意外發生
“肉包鐵”的代價無可挽回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三)不得醉酒駕駛;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五)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七)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
(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九)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來源:平安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