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庭的观念还是比较传统的,那就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尤其是老一辈对于传宗接代的执念非常浓重,尽管有些人思想比较开放,不会考虑要孩子,但是仍旧有太多的人希望能有一个孩子,因为有了孩子家庭才能圆满。可一些夫妻由于身体方面的原因,想要孩子并不是那么简单,他们会选择另一种方法,比如说“代孕”。

来自杭州的张女士老家住在农村,为了赚钱,她就从事了代孕这一行业。张女士通过中介认识了一个客户王先生,他们签订了相关的协议,但是王先生并不愿接受中介介绍的方法,而是把张女士带回了家,强迫张女士每天和他睡在一起,这一锁就是一个星期。

后来张女士怀孕了,并且生下了孩子。但让张女士没想到的是,孩子生下来仅仅4天,王先生就留下一笔钱带着孩子离开了,并且一直没有支付协议中的余款,王先生从此没和张女士联系过。

后来,张女士找到了记者想要进行协调,记者通过中介找到了当初的王先生。和张女士所叙述的情况不同的是,王先生给出了另外的解释。原来当初在代孕期间双方共签订了三份合同,第1份合同是通过中介签署的,表明可能会发生关系,所以并不存在张女士所说的强迫行为。

第2份协议是张女士主动提出来的,在张女士还没有怀孕时,为了能多赚一些钱,她就主动找到王先生提出,并不需要另外给中介一份钱,所以私下签署了第2份协议。

当张女士怀孕之后,双方又签署了第3份协议。这份协议是关于尾款的,协议中表明王先生支付的尾款是通过按月支付的生活费进行转账。

看到王先生提供的三份协议以及每月的汇款单,张女士沉默了,记者也才明白过来,原来张女士和王先生的协议并没有问题,王先生也如数履约了,只是张女士为了多赚一些钱,才给出了另外的说法。

但是就代孕本身这件事来说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想要孩子可以去做试管婴儿,尽管有一定的风险,但是已经是现有医学条件下最有效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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