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辆车遭遇了什么!!!

2020年10月4日7时14分许,临颍县交警大队接110指令:三家店镇南江村西头处,两辆小轿车相撞,造成车主两人轻微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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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该起事故因无证驾驶的王某某躲避车辆突然猛拐向左变更车道与沿344国道由东向西直行的郑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

据王某某自述,当天家里办喜事,自己开车去早餐店取胡辣汤,在返回途中发生事故,胡辣汤也撒了满满一车。临颍县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判定当事人王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郑某某无责任。

来源:临颍交警

编审 | 赵晓培

监制 | 梁占杰 张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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