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亞太貿易協定》(以下簡稱《協定》)祕書處通知各成員方,蒙古國已向亞太經社會交存接受書,完成《協定》加入程序,並擬於2021年1月1日與有關成員相互實施關稅減讓安排。根據關稅減讓安排,蒙古國將對366個稅目削減關稅,主要涉及水產品、蔬菜水果、動植物油、礦產品、化學制品、木材、棉紗、化學纖維、機械產品、運輸設備等,平均降稅幅度24.2%。同時,蒙古國可享受中國等其他成員現有關稅減讓安排。

《協定》是我國參加的第一個區域優惠貿易安排,成員覆蓋東北亞、東南亞和南亞地區。蒙古國加入《協定》,將進一步推動亞太發展中經濟體區域一體化進程,促進“一帶一路”建設,同時也將進一步深化中蒙雙邊經貿合作,提升兩國間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協定》前身爲簽訂於1975年的《曼谷協定》,是在聯合國亞太經濟社會委員會主持下,爲促進南南合作,在發展中國家之間達成的一項優惠貿易安排。我國於2001年正式加入《協定》。目前,《協定》成員包括孟加拉國、中國、印度、老撾、韓國、蒙古國和斯里蘭卡。2017年1月,《協定》各成員簽署第四輪關稅減讓談判成果文件《亞太貿易協定第二修正案》,並於2018年7月1日正式實施。

(原標題《蒙古國加入〈亞太貿易協定〉 中蒙將相互實施關稅減讓》。編輯 高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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