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个人金融信息的主要类型

1、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国籍、民族、身份证号等)

2、财产信息(收入状况、不动产状况、纳税状况等)

3、账户信息(账号、开立时间、开户行、账户余额、账户交易情况等)

4、信用信息(信用卡还款情况、贷款偿还情况等)

5、金融交易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付结算、理财、保险箱等中间业务过程中获取、保存、留存的个人信息和客户在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发生业务关系时产生的个人信息等)

6、衍生信息(个人消费习惯、投资意愿等对原始信息进行处理、分析所形成的反映特定个人某些情况的信息)

7、其他信息(金融机构在与个人建立业务关系过程中获取、保存的其他个人信息

“信息安全权”受侵害的表现

1发卡银行将消费者信息擅自提供给其他第三方。

2银行人员工作过失导致消费者信息安全权被第三方侵犯。

3为遏制不良货款的增加、制裁欠债不还的失信者,银行共享、公布欠贷黑名单。

4银行交易系统被非法入侵、传输过程中信息被非法窃取或篡改、账户被非法盗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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