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 记者 闫德军 通讯员 李丽萍 海刚

10月23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以来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执工作开展情况。发布会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肖景绍主持。

发布会上,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安宁介绍区法院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杰介绍区法院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建安区法院共受理公诉机关按照涉黑恶公诉案件12件67人,已经全部审结,结案率为100%。其中,经审理认定为涉黑恶案件10件62人,涉黑犯罪案件1件20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件8人,涉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7件34人。共受理涉黑恶执行案件4件8人,判处金额为41.68万元,已全部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标的到位率为100%。

院庭长审理涉黑恶案件。针对全部涉黑恶案件,充分发挥院领导办案及大要案办理的示范作用,由法院院长、主管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确保案件审判质量。截止目前,由院长担任审判长的案件有2件、主管院长担任审判长的案件有7件,其中吴涛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杨某占等20人涉黑案件的远程庭审模式被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科技助力提升审判质效。坚持对涉黑恶案件优先审查、优先送达、优先开庭、优先研究、优先移转、优先保障,建立黑恶犯罪案件台账,对每一起涉黑恶案件进行动态跟踪,及时督导超审限案件。在杨某占等20人涉黑案件审理中,针对主犯重病在医院看守,其他被告人关押分散、不能提押到院开庭的特殊情况,该院党组积极协调看守所、疾控、医院、通讯等部门,解决被告人会见、换押,庭审中被告人医疗保障、庭审远程通讯连线等实际困难,最终建成“两院三所”(建安区人民法院、鄢陵县中心医院、许昌市看守所、建安区看守所、鄢陵县看守所)五地同步庭审系统,有力保障该案庭审的顺利进行。

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坚决贯彻“打准打实”总要求,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精准打击黑恶势力,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格”。在该院的案件审理中,通过层级召开政法联席会议并请示至省高院,共改变了公诉机关指控定性案件3件,其中1件5人由恶势力犯罪集团改变为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2件5人由恶势力改变为非涉恶案件。

强力推进“黑财清底”。线上线下查控相结合,线上,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所有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信息循环查询,保证每个被执行人的信息都要查控到位;线下,多次走访被执行人住所地社区、村委会,实地调查核实财产线索,对查询到的相关财产线索,及时采取冻结、查封、划拨、扣押等强制措施。同时,对服刑在押的被执行人进行提审问话,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教育和财产线索深挖工作,多次赴各被执行人家中,与其亲属见面沟通,宣传告知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从法律和情感层面上督促被执行人家属积极代为履行。

浓厚扫黑除恶斗争氛围。依托各级各类网媒、纸媒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通过制作视频、悬挂标语、展示版面、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形式,不断拓宽舆论宣传渠道,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的助推力,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踊跃参与到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和社会氛围。

下一步,建安区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提升审判质效,加大涉案财产处置力度,加大宣传力度,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会上,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常青,执行局局长王杰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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