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關於簡政放權加快鎮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部署要求,切實做好區(縣)級行政職權調整由鎮(街道)實施工作,進一步加深鎮(街道)綜合執法人員對市場監管領域業務知識、法律法規的系統瞭解,提高鎮(街道)綜合執法人員依法監管水平,確保相關行政職權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根據區委區政府及《汕頭市潮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調整一批區(縣)級行政職權由鎮(街道)實施的工作方案》的相關工作要求,區市場監管局10月23日下午在局機關辦公大樓舉辦4樓會議室舉辦了“鎮(街道)綜合執法人員市場監管業務培訓班”。

本次培訓班邀請各鎮(街道)分管綜合執法工作的負責同志和相關執法人員參加了培訓。

培訓的主要內容是“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管”。餐飲股林悅鑫同志結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積累,從“農村集體聚餐申報制度”、“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基本要求”、“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制度”以及適用的法律依據等方面,對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進行了細緻、生動地講解。

農村集體聚餐是指在農村(含城鄉結合部)或其它地域等非餐飲服務經營場所舉辦的參加人數較多,舉辦者自行承辦或餐館、流動餐車等餐飲服務提供者上門承辦的各種宴席及餐飲活動。對一次性就餐人數在100人以上(含100人)的農村集體聚餐實行報告登記制度。舉辦者或承辦者應當在聚餐舉辦前3日向本村(居)委食品安全信息員報告聚餐信息,由村(居)委食品安全信息員做好登記,填寫《廣東省農村集體聚餐報告登記表》,以及向聚餐舉辦者發放《廣東省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告知書》,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並在聚餐舉辦前2日將聚餐信息上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食品安全協管員,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食品安全協管員接到報告後,應當進行登記並報告當地市場監督管理所。

階段來,區市場監管局圍繞簡政放權加快鎮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部署要求,專門成立以黨組書記、局長爲組長的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梳理職權清單,以下放爲原則、不下放爲例外,首批梳理下放等各項職權共202項,佔全市首批調整由鎮(街道)實施的231項職權的近9成。同時,緊緊圍繞鎮(街)需求,從有利於企業發展和方便羣衆辦事的角度出發,在此基礎上繼續全面摸查、逐項分析,努力做到能下放的全部下放。同時強化協調監督指導,確保職權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切實爲鎮域經濟高質量發展賦能。認真落實“鎮街吹哨、部門報到”的要求,切實推動人員下沉,夯實基層力量。加強業務培訓指導,毫無保留爲鎮(街)做好培訓、指導、協助等工作,積極爲基層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業務和開展監管執法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和幫助,及時研究解決實施中出現的各類問題,確保鎮(街)相關職權接得住、用得好。

整理、編輯:潮陽發佈

素材來源:區市場監管局

攝影:莊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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