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不想繳納社保,自願放棄繳納社保,可以嗎?官方明確回覆了

詳細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條規定,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因此,員工簽署放棄繳納社保費承諾書,企業用支付現金方式取代繳納社保,這些都是違反法律規定的,不能作爲企業和職工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依據和理由。

劃重點:

爲職工參加社會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2

人社部也早已明確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

用人單位不能免責

受今年疫情影響,有不少企業讓員工簽訂放棄社保的聲明,大致內容如下:

針對這一現象,人社部發布通知,明確說明了員工自願放棄社保,用人單位不能免責: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這既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利,也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應盡義務,不能根據職工或者用人單位意願而免除,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

提醒廣大勞動者

一定要重視社保的繳納

根據目前的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養老保險累計要繳滿15年,才能領取養老金。

而醫療保險可以解決基本的看病報銷問題。尤其是女職工,涉及到生育問題,就離不開生育保險。

對於短期務工人員,社保同樣重要,因爲一旦失業、或在工作中受傷,社保都能提供必要的保障。

4

放棄繳納社保=放棄這102項福利

5

提醒廣大企業

一定要重視員工社保的繳納

作爲企業,單位有義務給每一個員工繳納社保,員工自願放棄社保,企業將面臨3大風險!

1.未繳納社保期間,發生工傷等意外情況,企業逃不掉責任

不管是不是員工自願放棄參保,只要公司未給員工繳納社保,在工作期間意外受傷被認定爲工傷,原本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都得公司來支付。如果員工因公死亡,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企業還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2017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爲36396元,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可能把一個公司賠破產。(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36396元×20=727920元(全國統一價))

2.如果員工要求補繳社保,企業100%要補繳

雖然員工自願放棄享受社保的權利,但企業不能放棄繳納社保的義務。如果員工要求企業補繳,企業必須100%補繳員工的社保。

3.企業社保逾期將面臨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6

員工不願交社保

企業到底該怎麼辦?

企業必須要確定的一個操作原則就是:全日制員工,不交社保萬萬不行。無論是領導要求,還是員工自願,都是不允許的。

①將繳納社保作爲錄用條件,不願交就不錄用。

②想要錄用的員工,盡力說服其繳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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