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歌

10月28日,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就某餐饮公司未经授权侵犯胡歌姓名、肖像权案维权胜诉发表律师声明。声明称,被告方需向胡歌公开道歉并赔偿胡歌先生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总计10万元。

胡歌方声明

据悉,此前某餐饮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胡歌的姓名、肖像,已构成侵权行为。今日胡歌方发布诉讼结果,该餐饮公司需向胡歌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总计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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