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0月28日訊(記者 周碧瑩)近日,教育部結合教育系統實際,指導大中小學系統、規範、科學地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制定並印發了《大中小學國家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簡稱《綱要》)。

教育部關於印發《大中小學國家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的通知

記者注意到,《綱要》明確了國家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政治、國土、軍事、經濟、文化、社會、科技、網絡、生態、資源、核、海外利益等12個領域安全,以及太空、深海、極地、生物等4個不斷拓展的新型領域安全,圍繞各領域安全的重要性、基本內涵、面臨的威脅與挑戰、維護的途徑與方法等方面提出學習要求。

《綱要》提出,將相關國家安全教育內容納入不同階段學生學業評價範疇。小學階段側重考察參與相關活動情況;中學階段相關學科要把國家安全教育有關內容納入考覈評價範圍,兼顧活動參與情況的考察;大學階段採用多種方式進行課程考試,兼顧過程性考覈。客觀記錄學生參與國家安全專題教育、課程學習和社會實踐等活動中的態度、行爲表現和學習成果,確保記錄真實可靠,納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

校對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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