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昆明市第三法治督察组到嵩明县开展2020年法治督察工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绍聪汇报了嵩明县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督察组指出此次督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充分发挥督察作用,帮助被督察地方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确保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督察组指出本次督察的重点是围绕《昆明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2016-2020)》《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落实情况。同时对2020年“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杨绍聪汇报了“五五”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实施以来嵩明县法治工作开展情况。他表示,此次昆明市督察是对嵩明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我们将全力支持配合,并以此为契机,继续以“真抓实干、锐意进取”的作风,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同推进,法治嵩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共建设,持续为宜居宜业新辅城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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