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综合金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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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浙江金华市公安局廿三里派出所查处了一起车辆被烧的案件。这些遭到毁坏的车辆,都是好端端停在路边被人恶意点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画面中这辆起火的轿车,就是涉案车辆之一。从公共画面中可以看到,车子前面部分起火,之后火焰越来越大,随后火焰猛地爆了一下,估计是声音惊动了附近了居民。周围的人火速拿来了灭火器,七手八脚把火给灭了。然而好好的车子,最终被烧成了这个样子。

据了解,事发当天是9月28日,而像这样被烧的车子,当天一共有4辆。

民警:报警说有一辆车被烧了,之后在出警的途中,又发现有其他人报警,一路上都有报警,我就一路出警,发现有4辆车都被火烧掉了。

通过公共视频,警方很快发现了一个可疑人物。把监控往后退五六分钟后,他的身影出现了。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东张西望的他蹲在了车子前面,直到黑烟冒出来。

民警:打火机点车头塑料做的、碗一样的东西,打火机点起来,那个塑料就着火了。着火之后车的前半部分就被烧掉了,最严重的那辆车基本就被烧报废了,车只剩一个壳了。

通过排查,警方很快找到了这个“疯狂”的小伙子。贵州人姚某,和父母一起在义乌打工。看身份证,姚某在9月28日当天还未满18岁。

民警问他为什么烧车,他说是因为看到别人有车,自己没有,心情不好。这话听起来有些滑稽,不过民警通过调查,发现姚某可能存在精神方面的缺陷。具体怎么惩处,还要看其精神鉴定结果。

民警:姚某涉嫌放火罪,是一个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虽然他放火的时候没满18周岁,但只要满16周岁就可以负刑事责任,但目前考虑他精神状态有问题,我们也进行了精神病鉴定,但不管结果如何,最后肯定逃不掉法律的制裁。如果精神病鉴定结果显示他是正常的,他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那他就要坐牢,判刑,但如果他鉴定出来是无刑事责任行为能力人,那他就要进行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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