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22日,沭陽縣交通運輸部門對江蘇乾豐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江蘇省交通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江蘇鎮江路橋工程有限公司、沭陽縣港航有限公司等四家違法企業分別給予了罰款的行政處罰,並責令立即改正。

據瞭解,該縣交通執法大隊在10月2日日常執法檢查中發現,江蘇省交通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在京滬高速公路沭陽縣改擴建三標段的施工工地未採取揚塵防治措施,違反了《宿遷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10月16日,該公司按照處罰要求,繳納了1萬元罰款。

下一步,該縣交通運輸部門將強化日常執法檢查,加大對大氣污染違法行爲的處罰力度,營造良好空氣環境。(李飛 蔣朝成 顧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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