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马云婷李乔记者刘浏)“感谢检察官,我以后决不做触犯法律的事了。”日前,浦口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后,涉案的赵某某诚恳地作出了承诺。

“大约八九年前,我在医院做贲门癌手术的时候,病房有个老太说他家老头也是得的这个病,病发时很痛,就给了我一点鸦片种子,说种了以后等痛的时候可以用壳煮点水喝,止痛的。后来我因为癌症复发开始疼了,就想种一些煮点水来喝喝,我不想这么痛。”据赵某某交代,年近七旬的他因癌症复发疼痛难忍,于2019年除夕夜,将家里的罂粟种子种在自家菜园地里,希望以此缓解癌痛的折磨。后经群众匿名举报,公安机关查获并铲除罂粟幼苗,共计1686株,赵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浦口区检察院就该起案件开展了公开审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承办检察官就该案的基本情况、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参会人员做了介绍,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认为:一是赵某某种植罂粟是为了减轻癌痛,主观恶性较小;二是种植的罂粟还未成熟,目前已铲除,尚未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三是赵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浦口区检察院决定对赵某某作酌定不起诉处理。

10月15日,承办检察官前往赵某某所在社区依法对其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与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对赵某某进行训诫,使其深刻认识到种植罂粟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赵某某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以后决不做触犯法律的事情。当天,承办检察官还向社区的村民进行了法律宣传。普及了毒品原植物的种类、国家禁止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原因、立案标准、量刑幅度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等,并细致耐心解答村民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

校对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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