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芒果臺一檔《乘風破浪的姐姐》引發全網熱議,包括衍生的綜藝《姐姐的愛樂之程》也在近段時間持續刷屏,“姐學”“姐系雪花”更是成爲了娛樂圈裏一股新的風尚標。而在浪姐熱度崛起之時,由李宇春製作的主題曲《無價之姐》更是成爲神曲,無論在各大社交平臺還是晚會上,總能聽到這首歌帶來的“魔音繞耳”的效果,不過,就在這場繁華的熱鬧之外之外,李宇春卻也意外陷入抄襲流言當中。

10月29日下午,據微博上某律師事務所官微發出律師函,並表示:“本所周家奇律師依法接受《跟我出發》曲作者董赫男先生委託,向李宇春旗下北京黃色石頭傳媒有限公司就《無價之姐》剽竊行爲發出律師函。 ”

律師函顯示,董赫男認爲李宇春及其公司發行的《無價之姐》的副歌部分,抄襲了其音樂作品《跟我出發》的內容,因此,董赫男要求李宇春方立即停止一切著作權侵權行爲,並在五日內,於微博等各大社交平臺上就本次使用抄襲作品的侵權行爲發佈致歉聲明,持續時間不少於15日,此外,董赫男還要求李宇春方提供所有與《無價之姐》有關的對外許可信息、許可費用等,並與其積極協商侵權賠償費用。

而根據抄襲對比的說法,兩首歌的相似之處主要在於副歌部分,雖然從歌詞的確明顯不錯,但僅表現形式而論,兩首歌確實也有雷同之處,並且,《跟我出發》的作者董赫男表示,經過專業人士鑑定,副歌部分8個小節幾乎是一樣的,所以董赫男方纔會認定李宇春的《無價之姐》抄襲。

目前,李宇春涉嫌抄襲一事引起不少網友熱議,而評論的方向也是兩極分化,有網友在聽過兩首歌的對比之後,認爲李宇春的《無價之姐》確實有可能抄襲,而李宇春的粉絲則表示歡迎原作者來告,並且,粉絲還科普表示律師函誰都可以發,希望原作者能第一時間去起訴,而不是在網上誤導渲染輿論方向。

資料顯示,此次委託並向李宇春方發佈律師函的董赫男爲作曲家,1978年出生,5歲學習手風琴,10歲專學鋼琴,14歲學習作曲,16歲組建第一支樂隊18歲學習電腦音樂,20歲學習音樂製作、編曲及錄音,2002年,董赫男憑藉作品《熱烈歡迎》先後獲得中國歌曲排行榜、上海東方風雲榜、全球華語歌曲排行榜、遼寧文藝廣播的最佳作曲獎。

而由董赫男作曲的音樂作品《跟我出發》,則是央視在2004年籌備舉辦的綜藝欄目《歡樂中國行》的主題曲,當時,這首歌也是由主持人董卿進行演唱,不少觀衆對這首歌也是十分熟悉。

目前,李宇春方面就此事尚未進行回應,不過話說回來,其實關於《無價之姐》抄襲《跟我出發》的話題,早在好幾個月之前就已經引起了網友的一波討論,此次若不是《跟我出發》的作者董赫男發佈律師函,此事也早已被人遺忘。

而且,在此事當時引起發酵時,網友還一度扒出李宇春的“黑歷史”,指出她的高中作文曾有過抄襲舉動,此外,包括當年英國歌手Mika公開指責李宇春的《why me》抄襲了他的《Lollipop》,以及李宇春的《1987我不知會遇見你》被指抄襲了麥當娜的《Miles away》等,也是頻繁引起熱議。

目前,此事後續會如何發展我們不得而知,包括李宇春方面是否會正面回應,都無法確定,不過值得一提的是,李宇春這首《無價之姐》,作曲其實是由公司外包給了一位名叫孫僑志的音樂人,若此事真的要擔責的話,好像也確實跟李宇春本人並無直接性質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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