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叉车需要缴纳购置税吗?

根据《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的规定,为贯彻落实《车辆购置税法》,现就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公告如下: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2、哪些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七) 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3、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企业所得税需要视同销售处理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4、取得明细不规范,税额金额不一致的发票,会影响申报吗?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外购或委托加工酒和酒精的已纳消费税能不能扣除?

根据《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2001年5月1日以前购进的已税酒及酒精,已纳消费税税款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根据《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取消酒精消费税。取消酒精消费税后,“酒及酒精”品目相应改为“酒”,并继续按现行消费税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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