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媛媛 周琛 付洪强 菏泽报道

10月28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侯圣春做客大众网·海报新闻直播间,和网友就民间借贷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在线交流,并引导大家在经济活动中要正确防范风险,防止损失,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民事案件占到法院诉讼案件总量的80%以上,可以说是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据统计,菏泽市两级法院2017年审理民商事案件83396件,2018年是97244件,2019年是115294件,案件数量呈几何级增长。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是民事案由的一种,据统计,2019年菏泽市两级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8939件,审结案件标的额达245.63亿。

侯圣春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已十余年,他结合具体的案例和日常的工作感悟,跟网友分享了民间借贷纠纷的办案体会。根据审判实践情况,侯圣春提醒网友,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作为起诉时的证据,内容应当书写规范、完整,不能缺项漏项。像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身份信息要明确,特别注意核查身份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不要使用小名、外号等等;对于借款金额,要区分大小写,避免添加、涂改借款金额;注明借款给付方式,现金还是转账,转账支付应当明确收款账号、开户人和开户行,现金尽量出具收到借款收条;并且约定明确的利息,因为民间借贷没有书面约定利息,视为无利息约定,如果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利息和利息标准的情况下,法院有可能不判决支付利息;最后,由借款人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如果借款数额较大,可以考虑办理借款合同公证。

侯圣春在直播中说,借条和欠条二者不能随意混用,网友在使用时一定要注意区分。借条针对的只能是民间借贷关系,出借人向借款人给付借款,借款人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欠条则只要存在欠款事实出具的凭条,具有结算性质,至于欠款原因,可以买卖合同纠纷,可以是合伙纠纷。并且在他人借条上签字存在很大风险,侯圣春建议,一定谨慎签字,如果确实需要签字,一定注意签字的位置,并且一定要在姓名之前明确注明身份,例如“见证人”“证明人”“中间人”或者“保证人”“担保人”字样,身份不同意味着责任不同,否则起诉到法院以后,一般会按照借条进行判决,面临极大的败诉风险。

在发生借款时,要尽量避免现金支付和口头约定,并注意保留付款凭证。为网友讲解了借款利息标准及“砍头息”问题,向网友明确了法律保护的范围。直播中,侯圣春还就借款债权保护诉讼时效问题、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网络借贷问题等问题与网友进行了交流,并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生动形象地向网友进行了民间借贷的知识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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