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安全隐患大,可是往往还有人心存侥幸、不顾危险、明知故犯,殊不知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极不负责的行为!

10月27日17时许,高速交警四支队四大队民警在永济收费站出口对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缓缓驶来,于是指挥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让驾驶员打开“双闪灯”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但驾驶员乔某似乎并不不熟悉“双闪灯”的开关位置,在车里捣鼓了一会儿才开启,声称驾驶证忘带了,只有行驶证,家人的电话打不通,无法提供驾驶证照片,身份证号自己也记不住。民警多次追问“有没有驾驶证”,乔某看到民警坚定地眼神,知道无法逃脱,承认了自己没有驾驶证。民警根据乔某提供的姓名和生日通过警综平台查询后得知乔某确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乔某已经报了驾校,考到科目三了,这辆货车平时都是他儿子开的,今天儿子有事,而自己又想去进点水果到永济卖,看到今天下雨,以为交警不会查车,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出门了,没想到在永济收费站被抓个正着。民警对乔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乔某也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表示自己一定深刻吸取教训,以后绝不私自开车出来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乔某将面临2000元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无证驾驶者遇到突发情况,往往手足无措,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且难以得到保险救济;另外有驾驶能力不等于有驾驶资格,无证上路不受法律保护,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未取得驾驶证前,千万不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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