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辖区社会面治安管控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确保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辖区安全稳定,近期,三江县公安局持续强化治安巡逻防范,进一步加大“亮剑·2020”“利刃”等专项行动整治力度,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近日,三江县公安局同乐派出所在辖区开展排查摸底,期间,联合县局治安大队查处2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件,依法扣押汽油共300余升,有效消除了辖区安全隐患,有力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0月26日,派出所民警在对寨大村一商店进行排查时,发现商店旁的肥料仓库内非法储存汽油。经查,该商店为刘某在经营,其把汽油装入果粒橙、雪碧瓶中,以12元、18元等价格进行售卖。民警当场依法扣押非法储存的汽油,并传唤刘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10月27日,同乐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对同乐村一商店进行排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商店内的楼梯下方非法储存有汽油。经查,该商店为覃某经营,民警依法传唤覃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讲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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