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明星在娛樂圈闖蕩,經常會打官司,大部分都是明星起訴別人,侵犯了他們的肖像權、名譽權等。很少明星被別人起訴,除非像高雲翔、鈕承澤這樣疑似犯法的。周杰倫最近比較倒黴,他投資的KTV被起訴而且敗訴了。2020年10月29日,西安真愛范特西餐飲娛樂有限公司新增法律訴訟信息,案由爲“著作權權屬糾紛”。

西安真愛范特西餐飲娛樂有限公司是真愛范特西KTV的關聯公司,由周杰倫和西安真愛服務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別爲15%和85%。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西安真愛范特西餐飲娛樂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未支付使用費,以盈利爲目的,擅自在點歌系統中使用了《分手快樂》《可惜不是你》《寧夏》等313首音樂電視作品,嚴重侵犯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這幾首歌都是梁靜茹演唱的,那就有點尷尬了。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被告西安真愛范特西餐飲娛樂有限公司,必須賠償原告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損失(含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出的合理費用)9100元等。雖然賠償金額不是特別多,但是周杰倫投資的公司打官司失敗了,還是比較丟人。而胡歌和蔡徐坤最近也打官司了,他們都勝訴了。

衆所周知,蔡徐坤是2018年4月6日在《偶像練習生》獲得冠軍出道的,出道後就成了頂級流量。2018年6月20日,著名的微商公司——思埠集團高調官宣簽約蔡徐坤爲“全球形象代言人”,但隨即遭到蔡徐坤粉絲的羣體“打假”,並稱其爲“虛假代言”。蔡徐坤這麼高的流量,怎麼會爲微商代言呢?原來,是蔡徐坤的前經紀公司——依海影視公司擅自接下的代言。

思埠集團與依海影視公司於2018年6月11日簽訂了《肖像授權合作協議》:合同爲期3年,思埠集團需支付費用總計1500萬元,每年需支付500萬元。而早在2017年10月,依海影視公司就已和蔡徐坤因“經紀合同糾紛”鬧上了法庭。看過《偶像練習生》的觀衆都知道:蔡徐坤是“個人練習生”,根本就沒有公司,和依海影視公司解除合約了。

最終,依海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被判退還500萬元費用,思埠集團主張的120多萬元違約金訴求未獲法院支持。雖然沒有蔡徐坤什麼事兒,但這個案子瞭解以後,可以替蔡徐坤洗刷冤屈,他沒有單方面違約,是前經紀公司違約了。蔡徐坤高大上的形象也得以保全,如果蔡徐坤爲微商代言,勢必會拉低他的品味,他的代言價值就會降低。

再來說胡歌!10月28日,京安理律師事務所就某餐飲公司未經授權侵犯胡歌姓名、肖像權案維權勝訴發表律師聲明。聲明稱:被告方需向胡歌公開道歉並賠償胡歌先生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總計10萬元。餐飲公司侵犯了胡歌的姓名權和肖像權,看來餐飲公司特別喜歡侵犯明星的權利,周杰倫本身就是明星,還不注意好好管理公司?

也不是每個明星“主張肖像權被侵害”打官司都會成功,10月27日,“鞠婧禕肖像權案”的被告在微博曬出該案的審理結果:法院駁回原告鞠婧禕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3672元鞠婧禕承擔。判決書上顯示:被告發表文章,雖未經原告同意使用其肖像,但並未對原告的肖像進行醜化、貶損,且於庭前已經刪除。

非著名娛評人吳清功指出:胡歌之所以能打官司成功,是因爲被告是餐飲公司,用了胡歌的肖像作爲商用。而博主只是分析了鞠婧禕的形象而已,沒有醜化鞠婧禕,也沒有用來盈利,所以性質不同。周杰倫投資的餐飲公司,也是把歌曲用來商用了,所以打官司失敗了;蔡徐坤的官司肯定會成功的,因爲前經紀公司就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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