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朋友:

毒禍猛於虎,一人吸毒,全家遭殃。當前,吸毒販毒成爲社會公害已久,因其引發的盜竊、搶劫等違法犯罪屢見不鮮,吸毒致幻殺人、劫持人質、交通肇事等行爲嚴重危及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習近平總書記號召全黨全國人民堅定不移打贏禁毒人民戰爭,不獲全勝,絕不收兵。

爲普及禁毒知識,廣泛發動社會參與,共同抵制毒品、拒絕毒品、舉報毒品違法犯罪,共建綠色無毒美好家園,編者對我省近年破獲的發生在大家身邊的真實涉毒案例進行簡要評析,警醒提示,幫助大家增強識毒拒毒防毒的意識和能力。

禁毒防毒,我們期待與您一起行動!

以案釋法典型案例三十五:

基本案情:2018年6月11日,朱某通過微信與譚某聯繫購買300元的冰毒並約定在小鎮主街十字路口旁交易。當日19時左右,譚某將毒品用透明封口袋裝好後用一張白色衛生紙包裹,放在自己選定的位置,微信拍照告知朱某具體方位,讓朱某自己取貨。譚某在離開時,被民警抓獲。

案件結果:譚某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案例評析:販賣毒品罪是指販賣毒品的行爲,只要是販賣毒品,即構成販賣毒品罪。《刑法》第374條規定,走私 、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被告人譚某以營利爲目的,通過“丟包”的方式販賣毒品給他人吸食,其行爲已構成販賣毒品罪,應對其追究刑事責任。

近年來,毒販爲了逃避打擊,與吸毒人員通過微信聯繫,把毒品僞裝成“垃圾”,把垃圾桶等當成“販毒中轉站”,與吸毒人員實現不接觸、不見面交易。警方提醒大家一定謹慎多注意,發現情況要分析,不去勸說不聲張,交給警方來處理,願大家攜手遠離毒品,珍愛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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