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檢察院辦案人員查看虛假訴訟線索篩查系統案件信息

爲順應新時代做強民事檢察工作要求,浙江省慈溪市檢察院加大依職權監督力度,研發虛假訴訟線索篩查平臺,開創民事檢察智能監督、主動監督、綜合監督新局面。

【問題:線索少、調查難、成案難】

近年來,民事檢察部門面臨着監督線索匱乏、被動受案、碎片化監督、監督效率不高等現實困擾,同時也面臨着調查取證難、成案率低等問題,這無疑阻滯了做強民事檢察的步伐。

【思考】

通過引入智能元素,充分利用網上海量的判決信息資源,自動碰撞比對出有效民事監督信息,增強依職權發現民事檢察監督線索的能力。

【實踐:操作模式及內容】

進入平臺首頁檢索頁面,在搜索欄輸入“法院”,同時勾選所需監督法院所在的行政區劃,平臺自動在收錄的該區域刑事判決書庫中檢索符合要求的文書,然後分析界面顯示:

→刑事案件案號、被告人姓名、案由、審判方式、受案日期、結案日期、文書查看。

→點擊“文書查看”圖標,便可顯示檢索出的刑事判決書,查看文書內相關內容。

根據“法院”字樣檢索出的刑事判決書,在該判決書的犯罪事實認定部分,涉及法院生效民事判決、裁定認定事實。如檢索出的王某詐騙罪一案,該刑事判決書犯罪事實部分包含“2016年4月,陳某向被告人王某借款1萬元,扣除頭期利息等費用0.3萬餘元,實際支付給陳某0.7萬餘元,以行業規矩爲由,讓陳某出具金額爲2萬元的借條一份。後陳某無力還本付息,王某暴力催討不成,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陳某歸還借款2萬元,並支付利息。經法院判決,陳某歸還借款2萬元,支付利息0.4萬元。”王某的犯罪事實已被刑事判決確認,原生效民事判決認定事實與刑事判決認定不一致,已被其後生效的刑事判決推翻,依照法律規定,涉嫌犯罪的民事糾紛應當被裁定駁回起訴。原民事判決明顯有誤,存在監督線索。

→返回檢索首頁,點擊“高級搜索”項,在“輸入原告”項輸入“王某”名字。

→界面顯示民事案件案號、原告、被告、案由、審判方式、受案日期、結案日期、文件查看。

→點擊“文書查看”圖標,便可顯示檢索出的民事裁判書,查看文書內相關內容。

該檢索步驟是在第一步刑事判決書庫中檢索出王某在法院的涉訴案件中有涉嫌部分虛假或虛高起訴的情形下,排查其在同一時間段的其他未涉及犯罪的類似民事訴訟是否存在虛假訴訟等監督情形。根據檢索列表,查找被告下落,進一步調查。

【平臺功能】

虛假訴訟線索篩查平臺立足本地刑事案件資源,智能排查刑事案件中的有效民事監督線索,提高民事監督精準度,其主要功能有:

1.數據賦能+智能篩查,破解依職權發現民事裁判監督線索難題。研發虛假訴訟線索篩查平臺,以“裁判文書檢索系統”爲依託,自動採集寧波地區刑事判決書、民事判決書,提取有效監督信息,提升發現線索的精準度。一是建立寧波市刑事判決書數據庫,自動採集被告人信息、判決文號、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和法院認定的事實等基礎信息。二是設置分析檢索規則,自動提取刑事判決中檢察機關指控事實與法院認定事實的內容,並篩查刑事判決書指控(認定)事實中諸如“借款”“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判決”等民事訴訟的關鍵詞。三是建立慈溪市民事裁判數據庫,對刑事判決書數據庫篩查出涉及犯罪的民事糾紛,通過輸入被告人身份等信息,在民事裁判數據庫匹配出該被告人涉及的其他民事訴訟案件。

2.利用現有刑事案件證據材料,破解調查取證難題。通過虛假訴訟線索篩查平臺提取出與刑事判決相關的民事檢察監督線索後,通過查閱現有的刑事案件證據等工作,獲取民事檢察監督證據,有效緩解民事檢察監督調查取證難度。一是直接利用刑事案件已有證據,作爲民事檢察監督的證據。大大減少調查工作量。二是對接刑事案件承辦檢察官、公安民警,充分掌握涉及犯罪的民事糾紛第一手證據材料和案件其他情節,能更有力地查明案情,確定監督點。三是借力公安機關“警務百度”系統,調查涉刑事案件之關聯案,找到關聯被害人,突破同一被告人涉及的其他關聯民事案件。

3.綜合研判,着力破解民事檢察成案難題。民事檢察排查線索的最終目的在於實現監督,有效成案。慈溪市檢察院研發的虛假訴訟線索篩查平臺較之傳統民事檢察監督線索摸排有兩大優勢:一是利用有限的刑事案件資源,實現成案率最大化。當前,民事檢察主流線索排查模式主要依託海量民事生效裁判,通過比對同類民事案件的異同,分析監督成案的可能。該院研發的平臺則依託有限刑事生效裁判,藉助篩查軟件排查線索。二是藉助篩查平臺,解決人工排查易漏缺陷。刑事案件的數量較之海量民事裁判雖有限,但其中隱藏的民事監督線索往往成案率較高。但實踐中由於民事檢察、刑檢部門信息不對稱,加之刑檢部門承辦人不瞭解民事監督案件特點等原因,造成大多數有效線索被忽略。虛假訴訟線索篩查平臺可以有效解決線索被遺漏的情形,最大化地挖掘本地刑事案件中的民事監督案件線索資源。

【案例應用】

案例1:2020年7月初,智能篩查系統研發後進入運行階段,檢察官在搜索“判決”時發現朱某民等人的刑事判決書中涉及多起民事訴訟案件,該系列民間借貸案存在異常。在調取相關證據材料後,發現朱某民未按照借條約定支付借款,扣除各種費用後,實際借款金額遠低於約定金額,存在以虛假借款金額訴訟的行爲,共涉案11件,涉案金額30餘萬元。7月15日,慈溪市檢察院對朱某民系列民間借貸糾紛案提請寧波市檢察院抗訴。

案例2:2020年9月28日,慈溪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檢察官在智能篩查系統中發現一刑事判決書認定了徐某迪從事“小白條”等高利放貸業務,同時發現徐某迪與孫某等人之間存在23起民間借貸糾紛。承辦檢察官調查覈實後認爲:徐某迪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出具虛增金額的借款合同、簽訂虛假的租房合同等,金額共計78.5萬元。近日,慈溪市檢察院以該系列案件涉嫌虛假訴訟提請寧波市檢察院抗訴。

【應用效果】

今年4月,虛假訴訟線索篩查平臺研發試運行階段,排查出有效線索77件,其中已提請抗訴15件,已發出再審檢察建議58件,成案率達94.8%。7月,軟件正式運行以後,又通過檢索刑事判決書庫,發現新線索12件,經審查符合提請抗訴條件11件;通過檢索民事判決書庫,發現新線索5件,均符合提請抗訴條件。該批次案件上級院均予以採納並提出抗訴。

(作者單位: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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