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春抄袭?《无价之姐》被作曲者警告,要求五日内道歉并赔偿

要说今年最火的综艺,当属《乘风破浪的姐姐》了,除了姐姐们火了,《乘风破浪的姐姐》的主题曲《无价之姐》也跟着大火,广场舞大妈跳《无价之姐》的舞蹈,流量明星也跳《无价之姐》,旋律朗朗上口的《无价之姐》瞬间也成了流行神曲,里边的舞蹈也变得风靡全国。

李宇春这首《无价之姐》的影响力不可小觑,致使李宇春也获得了不少知名度和关注度,不过李宇春还没来得及开心,麻烦就找上门了。此前就有网友质疑《无价之姐》的副歌部分和《跟我出发》的部分很是相似,但李宇春粉丝坚持两首歌不一样,并且李宇春的团队并没有澄清。

就在今天,歌曲《跟我出发》的作者董赫男发律师函警告,要求李宇春方停止一切著作权侵权行为,并表示在日内于微博等各大社交平台上,就本次使用抄袭作品的侵权行为发布致歉声明,持续时间不少于15日,另外董赫男还要求李宇春赔偿许可费用,并与其积极协商侵权赔偿费用。

此前李宇春方面就此事还没有进行回应,现在的情况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既然双方都选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就让法律来鉴定《无价之姐》是否构成抄袭!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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