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明天起北京機動車逾期未年檢交管部門將處罰

新京報快訊(記者 裴劍飛)今天(10月31日)是北京市交管部門推出的疫情期間機動車、駕駛證延期年檢、換證政策的最後期限。自11月1日起,交管部門將按相關法律法規對“車輛逾期未檢驗”“駕駛人逾期未換證”等情況予以處罰。

此外,公安部交管局推出的“7至9座非營運小客車納入免檢範圍”新政11月20日纔開始實行,年檢期限在此日期前的車輛仍需按規定進行車檢。

多家檢測場未現扎堆兒驗車現象

“臨近政策調整的最後期限,市民辦理相關業務的情況如何?是否存在排隊時間長的現象?”10月28日,記者先後前往盛華機動車檢測場、國興汽車服務中心機動車檢測場等,實地探訪後發現,目前各家檢測場的秩序普遍較好,並未出現排隊時間過長的現象。

“您是來驗車的嗎?有預約的話請出示健康寶登記。”10月28日上午,在國興汽車服務中心機動車檢測場的大門外,工作人員正在逐一對進場車輛進行覈驗。記者看到,在檢測區域內等候的機動車並不多,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將車輛停入指定區域後,先進行車輛的外觀檢驗,然後由又專門的工作人員開車進入檢測線,對車輛尾氣排放進行查驗。

在盛華機動車檢測場,候檢車輛雖然稍微多一些,但秩序也比較好,據現場工作人員介紹,這段時間來驗車的基本上都是疫情期間“延期年檢”的車輛。

需要提醒市民,如果屬於“延期年檢”範圍但還沒有辦理年檢業務的車輛,需儘快辦理。其他車輛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含當月)可申請預約驗車。申請預約驗車的車主,驗車前需將機動車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此外,受檢測場檢驗能力、空間面積、停車等因素影響,車輛檢驗分時段進行,市民朋友務必提前預約,嚴格按照防疫工作要求,“一車一人”。預約可提前通過交管12123APP進行線上辦理,或撥打相關檢測場的電話預約。

多項車駕管業務恢復常態

北京市交管局介紹,疫情防控期間,北京交管部門推出“延期辦”政策,對於不能按期辦理駕駛證審驗換證、機動車檢驗等業務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結束以後辦理。該項政策將於今日(10月31日停止執行)。廣大車主和駕駛人要及時辦理駕駛證審驗、換證和車輛檢驗、報廢等車駕管業務。

自11月1日起,對於車輛逾期未檢驗的,不再延長檢驗期限;連續3個檢驗週期未取得檢驗合格標誌的,不再延長報廢期限,羣衆應按規定時限辦理檢驗和註銷業務。

自11月1日起,對於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未審驗,未按規定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等情形的,不再延長換證、審驗期限,羣衆應按規定時限辦理換證、審驗、註銷等業務。特別是辦理軍警、國外駕駛證換領業務的,需持在有效期內的證件辦理。

自11月1日起,申請駕駛證的,學員應在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內完成全部科目考試。 

北京交管部門再次提示:11月1日以後,對於逾期未換證、逾期未體檢、逾期未檢驗等原因,導致駕駛證或機動車可能被註銷的,交管部門將不再延長註銷期限。北京交管部門在路面發現車輛存在逾期未檢驗、車輛達到報廢狀態等情形的,駕駛人存在逾期未換證、逾期未審驗等情形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駕駛證“容缺辦”體檢證明需年底前補交

自11月1日起,羣衆如需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業務,建議先通過“交管12123”APP網上申請辦理(網上申請辦理的,需在可網絡傳輸體檢證明的醫院體檢),證件郵寄到家。也可持身份證、彩色白底1寸照片兩張、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醫院聯網傳輸的除外),就近到車管分所、車管站辦理。

已辦理容缺換證的,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補交身體條件證明。逾期未補交的,再次辦理駕駛證業務時將受限。補交身體條件證明有三種方式:一是駕駛人前往本市可以網絡傳輸體檢數據的醫療機構進行駕駛人體檢,相關數據自動傳輸到系統進行備案;二是駕駛人可持醫療機構出具的紙質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前往全市任意車管所、車管站現場提交;三是通過郵寄方式,駕駛人將紙質身體條件證明寄遞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車管所(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南四環東路18號),由車管所工作人員錄入相關體檢信息。

北京交管部門提示,疫情尚未結束,請市民自覺配合交管部門防疫防控措施,避開人員聚集場所,儘量選擇網上辦理車駕管業務,減少現場領取牌照的防控風險,選擇證件郵寄到家。如需到現場辦理車駕管業務,請提前在“北京健康寶”進行本人健康碼自查詢,查詢結果爲“未見異常”後方可到現場辦理。

7至9座非營運小客車免檢11月20日實行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推出了多項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舉措,自11月20日起,7至9座非營運小客車納入免檢範圍。“那年檢期限在11月20日前的7至9座非營運小客車現在可以免檢嗎?”記者從交管部門瞭解到,針對這部分車輛,市民仍需按期進行年檢。

據瞭解,此次新舉措中包括擴大機動車免檢範圍,在實行6年內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免檢基礎上,將6年以內的7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麪包車除外)納入免檢範圍。對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麪包車除外)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爲每兩年檢驗1次。

需要提示的是,有兩種特殊情況:一是麪包車實際使用中非法改裝、客貨混裝等問題比較突出,由此引發的羣死羣傷事故時有發生,此次暫不納入免檢範圍。二是免檢車輛如果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對車輛安全性能影響較大,仍需按原規定週期檢驗。

新京報記者 裴劍飛 攝影記者 王貴彬 

責任編輯:祝加貝 SN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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