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途受挫心灰冷,心理扭曲把密供

案例故事/Case Story

2002年3月,在部队服役多年的谢某被免去团长职务,改任讲师。谢某自认当了6年团长,能力水平都不差,应该被提拔任用,但现在愿望落空,加之多年腰病的折磨,使他对人生和前途产生了悲观情绪,变得沉默少语,遇事敏感多疑,并渐渐将自卑、失落、怨恨的情绪转移到对组织的不满上,发誓要“惹出点大乱子来,让整个系统付出代价”。

他放纵自我,既不参加政治学习,也不参加各类会议,甚至连党费都不交。失去组织约束和群众监督、思想极度空虚、心理严重扭曲的谢某,逐渐产生了为境外提供军事秘密的犯罪念头。

6月3日中午,谢某到某外资宾馆就餐后,将一封信交给外籍服务员,信中约定了见面时间和见面事由。在如期前往约定地点与外方接头时,谢某被我国家安全机关人员当场抓获,后从其家中搜出4份机密级资料、5份秘密级资料和24份内部资料。

最终,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上校军衔。

法规链接/Regulatory Link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评/Reviews

谢某案的发生,是极少数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进退去留导致心理失衡,最终走向政治变节的一个典型。

人生遇到变故就心灰意冷、自卑失落,思想进入“死胡同”,进而想给组织添点乱,成为谢某意图为境外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思想因素。

但归根结底还是其不能正确看待个人得失,思想空虚,心理扭曲。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务必以此为戒,绝不能因组织对个人工作的调整而心生怨恨,应当尽快调整心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岗位,以求做出新成绩。

来源:东师保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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