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理想信念动摇泄密 案例一
不良信息来侵蚀,信念失守泄机密
案例故事/Case Story
2014年11月,国家安全部门在某反动势力支持的境外网站上发现多份我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
经查,系某通信部门干部李某,案发前很长一段时间经常通过“翻墙”软件浏览境外网站,不断受到境外敌对势力不良信息的侵蚀和偏激舆论的误导,导致辨别能力逐步下降,并渐渐产生消极、对立情绪。
最终,李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在偏执意识的主导下,竟然将自己视作“正义”的化身,在明知泄露国家秘密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依然主动通过“翻墙”软件将涉密文件发布于境外网站,事后被相关部门发现,并作进一步调查审理。
法规链接/Regulatory Link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评/Reviews
李某故意泄密案并非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策反所致,在泄露国家秘密之前,他既未受到相关组织或人员的引诱、胁迫,也并非为图一已私利卖密,而是个人主动泄露国家秘密。
在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环境下,敌对势力支持的一些境外网站,经常发布一些诋毁我国的言论,以言论自由之名杜撰或捕风捉影地攻击我国家制度,抹黑党和政府形象,极力宣传腐朽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并抓住一些敏感事件恶意炒作,挑拨离间,从思想上对网民进行渗透。
李某就是未能经受住不良信息的侵蚀,导致价值观错位,将有关涉密文件发布在境外,酿成大错。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事关政治信仰等大是大非问题上,一定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提高甄别信息价值导向的能力,与一切敌对势力做斗争。
来源:东师保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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