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库伦旗公安局库伦镇派出所

迅速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

行政拘留1人

9月29日9时,库伦镇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勿某报警,称他在库伦镇某小区南门被人故意撞倒,并且车主不给其赔偿,要求公安机关查处

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发现勿某腿部膝盖有伤,随后办案民警对该案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查看案发现场情况及对相关人员调查取证,发现事实并非报案人勿某所说。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分析,逐步确定了该案件是一起“故意碰瓷”案件。

经查明,9月28日17时许,勿某酒后在库伦镇某小区南门遇见同村村民包某驾驶车辆正准备转弯,在包某车辆经过勿某身边时,勿某故意用腿挡在包某车辆前保险杠左侧,当车辆触碰到勿某腿部时勿某迅速倒地。包某下车查看后,勿某要求包某对其进行赔偿救治,包某看勿某喝多并且胡搅蛮缠,便将其送回家中。

目前,勿某因寻衅滋事被库伦警方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供稿:王瑞东

编辑:陈晓雯

审核:张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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