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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七个部门,就“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给出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这一答复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同时也让很多进城农民心里更有底气。近年来,随着农民进城安家落户的情况不断增多,进城之后原来在农村的权益能不能保障,特别是宅基地和房屋这一在农村的根和重要财产能不能保住,成了广大进城农民十分关心事。

宅基地是集体土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对此,很多地方对进城农民继承宅基地问题有着不同的政策,有些地方明确提出进城落户子女因继承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不确权;有些地方甚至以整治“空心房”“空心村”为由,将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收回;有的地方在拆迁补偿中区别对待,对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不予补偿。

这次回复,明确提出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可以说让各地政策执行上有了一个依据和遵循。那是不是说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与农村村民具有同等权利了呢?3点一定要清楚,征收拆迁补偿高,翻建受限。

(1)能不能翻建、重建房屋?既然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那是不是就可以翻建农村的老屋,对宅基地永久占有呢?这当然是不可以的。因为当前来讲,农村村民建设住宅,无论是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还是在新分配宅基地上建设,都需要经过审批,拿到建设施工相关许可证件。农民建房审批一个重要的条件,便是必须是本村村民,必须经过全体村民同意和村委会批准,如果户口已经迁到城里,就不具有农村建房的最基本条件。

(2)能不能买卖转让?这一条不仅是允许的,而且是各级所大力鼓励的,因为进城农民的宅基地转让,不仅能解决宅基地的有偿退出问题,而且还让留在农村但分不到宅基地的农户多了一个宅基地取得方式。但转让必须在本村村民之间,且受让方没有宅基地,符合新分宅基地的条件。

(3)征收拆迁如何补偿?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发展,以及合村并居、合村并镇等统一规划建设新农村的情况不断增多,农民房屋征收拆迁的情况也不断增多。城镇户口子女继承的宅基地和房屋,在拆迁补偿上与农村村民房屋一样吗?由于宅基地和房屋进行了不动产登记,在宅基地征收补偿上补偿到户的部分应当是一样的,但由于户口已经迁出,本村村民能够享受的其他福利就不能享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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