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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交警一直以來對駕駛員不繫安全帶交通違法進行處罰

在城市快速路或高架橋上不繫安全帶的,對駕駛員予以200元的罰款,同時駕駛證一次記2分;在其它道路上不繫安全帶的,對駕駛員處以50元的罰款,同時駕駛證一次記2分;對乘坐人不繫安全帶交通違法行爲,主要以批評教育爲主。

10月22號起,鄭州交警開始對副駕駛乘坐人不繫安全帶交通違法行爲進行監控抓拍並處罰。這將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不繫安全帶造成的不必要死傷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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