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1世紀以來,全球各大經濟體逐漸步入了數字經濟時代,數據在經濟活動中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數據作爲一種生產要素,不僅能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和決策成本,促進企業自我發現,還能加速資源流通,優化資源配置,具有異質性、高流動性和參與收益分配形式多樣性的特點。

四川大學經濟學院院長、教授蔣永穆認爲,數據要素參與分配是社會主義經濟規律和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內在要求。在承認數據參與分配的同時,應該堅持按勞分配並有效運用政府的宏觀調控手段,從而確保實現共同富裕。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孫琳認爲,對於政府而言,應規範數據資源按貢獻參與分配的權利基礎;對於企業而言,如何對數據資源進行開發、管理以及覈算、計量也是亟需探索的領域。

數據參與分配的邏輯前提是什麼?

數據從潛在的生產力轉爲現實的生產力,必須將數據物化在勞動者、勞動資料以及勞動對象等生產力的基本要素上,即數據必須在生產過程中滲透在生產力的基本要素中才能轉化爲實際的生產能力。

數據作爲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意義有哪些?

1

宏觀層面:大規模、高維度、及時性強的“數據”有助於發揮規模經濟和範圍經濟的效用,數據資源的應用及轉化也就具有了經濟價值且呈現乘數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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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觀層面:數據所包含的信息能促進企業優化經營管理決策,提高對企業資源的配置效率。並通過對數據資源的運用,不斷尋求最適應環境的發展動力,形成企業價值增長的源泉。

數據參與分配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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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數據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數據參與分配的前提是數據所有權被不同的主體佔有,但如何參與分配以及分配多少要根據市場經濟的有關規律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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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按勞分配和按數據要素分配相結合。數據要素參與分配,不僅必須堅持按勞分配爲主體,也必須堅持同按勞分配原則的有機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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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要實現共同富裕,這就要求在推進數據要素參與分配的同時,積極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

更多精彩觀點

數據的概念

數據是事實或觀察的結果,是對客觀事物的邏輯歸納,是用於表示客觀事物的未經加工的原始素材。數據生產要素,指企業所掌握的服務於生產行爲的有關市場需求與供給方面的信息,它能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和決策成本,促進企業自我發展,提高優勝劣汰的概率,加速資源流通速度,優化資源配置。

數據資源的特點

1、異質性

數據資源的異質性主要表現在數據資源的公共屬性和私人屬性方面,如公共受託責任下的政府財政收支的數據資源向社會公開,此類數據資源具有公共屬性;但如果是企業自行蒐集的行業數據,爲本企業生產經營決策所用,此時,此類數據具有排他性和私人屬性。

2、高流動性

不同生產要素存在流動性差異。生產要素的流動性差異影響產品或服務的價值形成過程。流動性強的生產要素有利於各類生產要素在資源配置效率方面的提升。

3、控制權(所有權和使用權)和收益形式具有多樣性

數據生產要素很可能沒有明確的產權屬性。作爲現代生產過程的一種要素投入,數據資源的諸多特徵決定了其在參與收益分配時,應由市場評價其貢獻並採用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

數據越來越成爲一種生產力

1、數據必須與勞動者相結合才能轉化爲現實生產力

一切生產要素都只有與勞動者相結合才能轉化爲現實生產力,數據與勞動者相結合也就是數據被勞動者掌握和運用,變成實際的勞動技能和技巧的過程。勞動者掌握數據不僅可以提升勞動者的綜合素質,還可以有效提高勞動者的生產效率。隨着勞動者掌握的數據越豐富,勞動技能就越嫺熟,創造財富的能力也就越強。

2、數據必須與勞動資料相結合才能轉化爲現實生產力

數據與勞動資料相結合,就是數據物化到勞動資料上,改變生產資料的性質和水平的過程。勞動工具是勞動資料的主要部分,勞動工具的革新和改進有利於推動生產力的發展。數據與勞動工具,尤其是現代智能工具的深度融合,將進一步推動勞動工具發生最新革命。勞動工具的數據化,將極大地提升勞動資料的質量和生產效率,進而推動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3、數據必須與勞動對象相結合才能轉化爲現實生產力

數據與勞動對象相結合,就是數據物化到勞動對象上,改變勞動對象狀況和擴大勞動對象範圍的過程。隨着現代化生產的發展,以新材料爲主的新型勞動對象的比重逐漸提高。數據的廣泛運用不僅可以拓寬傳統勞動對象的種類和數量、形成新的勞動對象,而且數據物化到新型勞動對象上還會形成更爲新型的勞動對象,提升原來勞動對象的附加值,從而推動生產力的發展。

4、數據必須與科學技術相結合才能轉化爲現實生產力

科學技術是當今社會的第一生產力,在推動社會生產力發展過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數據本身也是一種科學技術,它與其他先進科學技術有機結合可以更好推動科學技術的發展,加速科學技術與生產相結合,從而推動生產力的發展。

數據要素參與分配的現實要求

1、數據作爲生產要素參與分配有利於完善我國現階段的分配製度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要堅持“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爲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多種分配方式並存”關鍵是要解決好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問題。進入新時代,數據越來越成爲一種重要的生產要素,創造物質財富的能力隨着經濟社會發展愈來愈突出。因此,將數據作爲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符合我國現階段完善分配製度的內在要求。

2、數據作爲生產要素參與分配體現數據所有權歸屬不同主體的利益要求

數據的所有權歸屬於不同的主體,作爲生產要素參與分配是數據這種生產要素所有權內在的一種權能。如果不允許數據生產要素參與收入分配,數據佔有者將不會主動讓出數據的所有權,進而數據佔有者與數據購買者之間的矛盾將無法得到有效解決,從而數據就難以作爲生產要素參與到生產過程。因此,在數據所有權歸屬於不同主體的情況下,要想充分發揮數據生產要素的作用,就必須承認數據作爲生產要素參與分配。

3、數據作爲生產要素參與分配是推動新時代生產力發展的必然選擇

在新時代,我國的生產力發展取得了顯著成就,但依然沒有改變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繼續發展生產力仍然是我國現階段的根本任務。發展生產力需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這既需要繼續用好傳統的生產要素,也需要保護新興的生產要素。數據不僅通過改變或者優化生產力的基本要素,間接推動生產力發展,而且數據也逐漸發展成爲產業,直接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因此,在新時代,推動生產力繼續發展需要數據作爲生產要素參與分配。

數據要素參與分配的方式

數據資源的貢獻主要取決於其產生的價值及參與分配的形式。現代企業制度的最大優越性是可將生產要素權益通過股權形式體現,並在此基礎上實現分配。因此,爲了維護和保障企業數據資本收益權、特別是間接獲取收益的數據要素資本,應將其“作資入股”,轉化爲股權,按照股權平等的原則和貢獻程度參與分配。而數據要素的收益水平主要可以通過數據要素產生的價值來確定。

一般而言,數據資本可以爲企業提供兩種類型的價值:一類價值表現爲數據資源要素自身帶來的經濟利益流入,具有直接性。作爲企業經濟利益流入的新增驅動因素,數據資本能夠創造出可以轉化爲經營收入(及其他類型價值)的創新成果;另一類型價值表現爲數據資源要素對企業資源進行有效配置、組合所產生的綜合收益,具有間接性。

其中,直接獲取價值的活動是那些將數據要素資本和價值明確聯繫起來的活動,這種聯繫可以是營業收入,也可以是利潤。任何一種能夠帶來營業收入或者減少成本的數據活動都被認爲是直接獲取價值的活動;間接獲取價值的活動情形恰恰相反,它們不能直接與公司營業收入或成本相關聯,並且不容易測評。這些活動和它們所產生的價值之間的聯繫常常直觀且明顯,有時候甚至很引人注目,但與交易行爲(比如銷售行爲)無關聯。

值得注意的是,數據資源按貢獻程度參與收益分配的前提條件是數據資源要轉化爲要素資本,並進入市場交易的平臺,經過相應的轉讓程序和產權轉移流程,數據要素纔有可能變成要素資本進而參與收益分配。

數據參與分配的注意內容

1、政府應規範管理數據資源

(1)應規範數據資源按貢獻參與分配的權利基礎

有學者提出,數據產權是指數據開發者對合法取得的共有或專有領域的數據,通過分析、加工、處理等一系列活動獲得的數據或數據集所擁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也有學者認爲,數據開發過程中凝聚了開發者智慧和勞動的智力創造,應當將數據產權納入知識產權範疇,並予以保護。

無論是將數據資源的控制權歸類爲財產權、人身權範疇,還是將其歸類爲知識產權範疇,都應在廣泛的討論和借鑑國際經驗的基礎上制定數據產權法,設立專門的數據產權管理服務機構,對交易過程中涉及的授權合法性、交易安全、交易成本、交易公平、隱私保護等產權問題進行規範,從法律政策的制定、行業法規的建立、產權環境的改善等方面爲我國數據產業的有序發展進行制度設計。

(2)應規範數據資源的壟斷與分享及參與分配的制度基礎

數據作爲新的關鍵生產要素,在數字經濟中發揮的作用日漸凸顯。企業間數據“衝突”以及以獲取數據爲目的的併購時有發生。在日臻激烈的數字經濟競爭中,政府應對數據資源進行分類:屬於壟斷排他類的數據資源,根據《反壟斷法》的規則邏輯,在達到一定條件時,要求數據控制方承擔分享的義務;法律和技術上不具有排他性的數據資源,由第三方直接抓取,但應規範在數據控制方、用戶和數據抓取方之間,數據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控制權的歸屬。

從經濟學角度看,一種合理的產權安排應該產生最優的激勵效果,進而讓資源得到最有效率的配置和使用。基於數據資源多棲性和獨特性,在產權制度方面,可以考慮以數據控制權替代所有權,作爲排他性權利安排。在加強數據資源產權的界定和保護的基礎上,應鼓勵數據交易,促進數據競爭,提高數據資源使用和流轉效率,發揮數據的規模經濟和範圍經濟的乘數效應。此外,數據資源作爲要素參與分配的會計覈算和涉稅處理等財務和稅務的配套制度也應在廣泛徵詢意見的基礎上,儘快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予以規範。

2、企業應加深對數據資源的認識

數據要素已經成爲企業新的核心競爭力和利潤增長點。科學技術和數據資本等生產要素在企業中的投入越來越多,數據要素參與分配已成爲必然趨勢,這既是對數據資源產權的確認,又是對數據資本控制者的激勵。

由此,企業資本以及資產的種類和形態也即將發生重大的變化,但數據資本大小的度量一直是理論界與實務界待解決的難題,如何對數據資源進行開發、管理以及覈算、計量也是企業亟需探索的領域。

文章來源:《國家治理》週刊2020年8月第3期《數據作爲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現實路徑》(作者:四川大學經濟學院院長、教授 蔣永穆)

《國家治理》週刊2020年6月第1期《數據參與分配,哪些問題需要重視》(作者: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 孫琳)

原文責編:臧雪文/蔡聖楠

新媒體責編:張凡

視覺:王洋

(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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