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豫组通〔2020〕2号) 要求 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 规定 , 现将 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省公安厅职位招录 体能测评工作 有关 事宜 通知 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体能测评地点为河南警察学院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了58名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名单见附件1),其中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统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能测评。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考生须认真学习《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熟悉相关项目测评要求,提前进行充分练习。其中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为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为2次,男子1000米跑、 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测评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招录环节。

(三)集合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表》(附件2),经工作人员进行健康审核及资格审验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期间,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区域,已携带的须主动提交工作人员代为保管。

(五)考生进入测评区域后实行封闭管理,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严禁与外界人员接触。

(六)考生须认真阅读知悉《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按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实填写本人疫情防控承诺表。凡隐瞒或谎报体能测评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造成违法情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省公安厅职位招录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省公安厅职位招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表

3.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河南省公安厅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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