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估计不少中介和销售都还有未完成的任务,所以一个老掉牙的谣言被重新包装之后又在刷屏朋友圈了。

公寓大家都知道,但是一般懂的人也不会轻易碰,碰了的人也都是了解过政策不是短期投资的人。在各类房屋的性质当中其实并没有公寓这个称呼,只有商业、住宅、办公、工业等这一类性质。我们现在常说的公寓其实就是商业性质的小住宅,其本质就是商业,就和商铺是一样的,只不过是盖在大楼当中独门独户罢了。

由于公寓的性质尴尬,购买之后无法落户、只能商贷、转让交易税较高等特点,公寓的销售前景其实并不好。除非是有长持投资意愿的投资者作为商用,一般的购房者都不会轻易碰这一类公寓。既然公寓市场不行,那么就需要有人负责炒作公寓的概念。

这一次炒作的概念为公寓改名为不限购住宅;拆迁补偿1:3;公寓土地到期续约每平米15.6元。乍一看真是诱惑满满啊!不限购住宅这是被限购拒之门外的购房者想看到的房子种类。拆迁1:3简直无本万利,买一套公寓等于买了三套房子真是划算极了!但是真有这么好的事吗?

确实,公寓真的是“不限购住宅”,因为商业性质的住房不限购,而公寓完全可以当做住宅居住。 但是公寓实际上并没有改名,也没有相关的政策宣布公寓要改名,这个名字也是只一个取巧的美化名罢了。

拆迁1:3这个是最过分的。按照这个标准,所有商业建成之后都能够自我膨胀,如果未来遇到大规模拆迁,那么城市当中除了商业啥不是了。当然既然中介敢这样说,坚信公寓能1:3赔偿的人也可以自行找中介领取奖励。

至于土地续约这件事,物权法第149条,压根没有规定产权续期费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更是和产权续期规定没有一点关系,有相关规定的应该是第21条,也没有明确续期费用标准,只说肯定要收费。

所以说关于房子的政策我们还是要以官方的口径为准,中介流露出来的消息全都是为了把房子卖出去而想出来的低劣手段而已。如果轻信了那就真的是交了智商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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