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搞笑新闻又被吃瓜网友顶上了热搜。新闻写道,江苏徐州的男子张某在网上售卖游戏帐号,被“买家”骗了1000元,因担心不够立案标准,张某竟又给骗子转了1000元后才报警。众多网友被张某的“风骚走位”惊呆了,纷纷表示“高手在民间”。

像张某这样为了达到立案标准而转过头给骗子汇款的现象并不是个案。此前湖南的李先生也遭遇过类似的事情:李先生是湖南一名生意人,做生意周转不开,他打算先从借贷APP上贷款应急。没想到误入网络套路贷,不幸被骗3000元。察觉到自己被骗之后,李先生并没有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而是到网上搜索公安机关受理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当他搜索到警方的关于网络电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时,李先生又到 APP 上联系了“客服”,并按对方要求转了第二笔保证金后,才拨打了 110 进行报警。

其实,除了张某和李先生这种为求助警方而转钱“凑数”的自救行为,还有许多错误的自救行为导致自己“二次受骗”。今年9月,山东烟台的烟台市民吴女士在网上看到刷单信息,便主动添加对方为好友。对方表示吴女士可以来做兼职,但是必须先支付各类相关费用共2000余元。于是吴女士转给对方2175元。然而钱转出去了,对方却没了踪影。她这才察觉自己受骗了。吴女士又急又恼,于是在网上搜索“网络求职被骗怎么办”,找到了一个“国际网警”的QQ号,没想到又被忽悠,骗走8000余元。吴女士最终醒悟过来,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求助。

不少受骗者表示,因在网上搜索“网络警察”再次被骗,最后无奈拨打110报警才得以解决问题。警方提示,网警是指“从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的人民警察”,而不是“在网上搜索找到”的“警察”。诈骗分子往往以“网警”的名义骗钱,广大群众务必小心谨慎。

不得不说,无论是张某和李先生,还是烟台的吴女士,本质上都是缺乏法律常识造成的二次受害。如何避免这种好笑又迷惑的行为再次发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识骗防骗能力很重要。

为帮助公众提升科学防骗能力,切实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广州市反诈中心特别联合大鹏教育开展一系列反诈防骗普法教育宣传活动。警企之间融合双方优势,为社会大众提供了系统性的反诈防骗普法公开课程。目前这套课程在大鹏教育的官方网站、客户端上均可以免费观看。大鹏教育课程研发中心的专家和教师们,专门从心理动机、价值观、法律常识等多个角度入手,加上广州市反诈中心的真实案例,全面、科学、系统地为大家拆解网络骗局,从意识层面提高科学防骗的能力。

在前几日刚刚结束的反诈防骗普法直播中,大鹏教育还邀请到了广州市反诈中心的余队为大家答疑解难。在直播中余队也反复强调,在遭遇诈骗后应该第一时间收集对方的账户信息并立刻拨打110报警。

试想,如果张某和李先生能够在被骗之前接受过反诈教育,为立案而“凑数”的辛酸举动就不会发生。他们的经历也再次提醒广大群众,不要以为自己距离网络诈骗很遥远,时刻提高警惕,仔细跟随警方的宣传提升自己的反诈防骗能力,才是真正远离网络骗局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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