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检院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防范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要求,以保护检察人员为基本出发点,促进公正司法,强化司法责任落实,净月区人民检察院、绿园区人民检察院、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召开党组会和检委会学习“三个规定”相关要求,并向全体干警发放“三个规定”学习手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保障。

净月区人民检察院

该院在部署会议上要求,各部门要通过对“三个规定”的再学习、再研讨,自上而下梳理排查,规范司法行为,有效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职权,提高司法公信力。全院干警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仅要提高思想认识,还强化对“三个规定”等内容的掌握和理解,推动“三个规定”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绿园区人民检察院

该院党组成员和检委会成员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文件。

该院检察长在会议中强调:党组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带头学习并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保证不出现违反“三个规定”现象。院领导要对分管部门加强教育。分管领导要紧盯实际工作中的关键环节,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学习教育,如须报告的事项,应如实记录,并及时向院党组报告,强化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行动自觉。全院上下要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全院干警要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执法办案过程中,经查实,确实违反“三个规定”要求的,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

榆树市人民检察院

该院通过学习研讨对“三个规定”、“一个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容和内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体会,并表示在以后工作、生活中时刻将纪律规定刻印心中、挺在前面,坚决不去触碰干预司法活动这根“红线”,充分发挥检察官履职尽责能力。确保案件质量不出问题、队伍建设不出问题,结合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学习。

除此之外,该院还在内外网加大宣传力度,在院内发放《三个规定》、《办案说情报告及非正常情况登记手册》200余册,做到检察人员人手一册,用于记载在日常工作中应当说明报告的事项及办案说情报告登记情况。设立举报邮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一个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监督,对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逐月通报,对没有如实记录的部门责令整改。

审核/张新宇 责编/殷玥瓛

编辑/郭世仪 来源/净月区人民检察、绿园区人民检察、榆树市人民检察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