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关注了一个热搜,话题是#新郎婚礼当日坠亡新娘继承183万#

从新闻的角度来看极具话题性,对于打工人而言,大家首先关注到的就是钱!钱!钱!

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新娘并非继承了全部的183万元,而是房子加上继承的车子的份额一共拿到了14万元。

先给大家捋一捋这个事件来由。

2019年3月8日,王某和女方张某登记结婚。3月23日,婚礼当天,王某在女方家顶楼坠亡。

女方在王某去世第三天提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继承王某183万元银行存款和名下其他财产(包括捷豹车和70多平方米的一套房子)。

首先,新郎新娘已经领证半个月了,属于法律认可的合法夫妻。

其次,依据继承法,新郎去世后名下的财产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与父母,新娘与父母平均分割这183万,再正常不过。

可偏偏网友们发现这事挺“复杂”后,意见就“炸”了!一方面站在逝者父母的立场,为父母呼声表示,老人刚承受丧子之痛,还想着分财产,女方太狠了。

还有些网友表示:女方在法律上该得的,为什么不能争取?

家理律师只想说,可怜天下父母心!

在中国,无论是什么条件的家庭,都会给到孩子长达数十年的财富支持,从上大学的费用到买房买车,结婚生子,甚至到孙子孙女,所有的父母都不希望给到孩子的财富,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尤其是高净值家庭,除了多套房产、大量现金以外,还会有公司股权,在子女财富支持会遇到下面的风险。

1、短时间内挥霍

以拆迁户为例,拆迁二字几乎可以与一夜暴富划上等号。然而,根据统计数据显示,近一半的拆迁户在5年之后生活还不如拆迁以前。

拆迁暴富,就业心态产生了变化。父母变得游手好闲,吃喝嫖赌毒;成年子女突然间拥有大量财富,不想工作,不求上进,吃喝嫖赌毒;未成年子女厌学、比富、追求超过经济条件的奢侈生活。

从天而降的财富还容易引起内部纠纷,父母子女分家、夫妻离婚、兄弟姐妹争产等,诉讼官司越来越多,甚至引发犯罪。

2、财产混同

赠与子女的财产,若未做好资产隔离,易与婚后的其他财产发生混同,而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子女擅自将房产加名、抵押、变卖

导致这种情况产生是由于房产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发生了变化。父母赠与财产后,财产在法律上归子女所有。子女有权在房产登记上加名配偶,或者将房产用于抵押贷款、变卖等。

4、子女婚变分割

父母在子女婚后赠与财产,未明确仅赠给子女个人时,所赠财产属于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时虽明确赠与子女个人,但受赠后若未做隔离,也易混同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需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子女婚后债务影响

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父母所赠财产,也应当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本文开头案例即属于这种情形。

6、身故继承

《继承法》第10条中规定,配偶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只要具有夫妻关系,自己的合法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父母所赠财产),配偶均享有继承权。 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经济实力相差很大,只要两个人都活着,那么大家的婚前财产都还是各自的。

但是万一婚前财产多的那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身故,TA的遗产(婚前和婚后的合法财产)要被配偶、父母、子女第一顺位继承。若子女未成年,那么配偶作为子女监护人,会把子女那一份遗产也拿到手。

所以站在父母的角度也要特别注意里面的财务风险,倘若自己拿一辈子的积蓄给你孩子买了套房子,他结婚后给配偶加了名字,房子一人一半。

你孩子的配偶可以分到多少份额,你又能拿到多少呢?所以正确的方案是什么?

是把房子记在你的名下,签订赠与协议,让你的孩子和他的配偶使用。产权在你名下,立遗嘱直接指明只赠予你自己的孩子。

同时基于上述风险,父母对子女进行财富支持时,还有几个要注意的事项:

1、避免一次性大额赠与:

分阶段、分步骤赠与,避免子女短时间内挥霍;在子女婚姻磨合期内,谨慎赠与。

2、签订赠与协议:

在子女婚后赠与大额财产的,建议签订赠与协议。 赠与协议中明确仅赠给子女个人,是其个人财产,赠与无需征得赠与人和受赠人之外的第三人同意。

3、房产赠与,保留控制权:

为避免子女擅自将受赠的房产加名、抵押或变卖,可以在赠与子女房产时保留份额,或将房产再抵押登记给父母。

例如,给子女房产,但是房产证上写上父母与子女的名字,哪怕份额为子女99%,父母1%,也可以避免房子被子女加配偶名字、抵押、变卖时父母毫不知情。

4、配合大额保单实现赠与目的:

父母作为投保人,为子女投保年金险,以保险年金形式实现对子女的资金支持。

父母爱子女,则为之计深远。父母的钱财都是自己一手一脚打拼出来的。在对子女进行财富支持时,数量很重要,技巧也很重要。好的方法,使财富不至于外流他人。

最后家理律师想说,作为婚家律师,我们接触了太多这样的继承案件了,站在案件外,我们不去谈论这笔钱谁该拿谁不该拿,只从法律的角度,为每个应该有利益的人去尽力争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