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这个大选的制度,确实有很多问题,尤其是选举人团制度,现在很多人批评。因为这会导致一些选举中,明明你的实际得票数高,但因为选举人团制度,拿到的票数不足,输给了对手。

2016年就是这样。如果只是看普选票,其实希拉里的得票数是更多的,基本上和选前的民调结果一致,但因为特朗普得到的选举人票更多,所以最后是特朗普赢,希拉里就输了。

选举人团制度意味着什么呢?其实有点类似我们的高考制度,就是以州为单位,全国的选举人票总共是538张,每个州的数量不同,有的州比较多,比如加利福尼亚州有55张,有的就比较少,乔治亚州只有6张。谁在哪个州赢了,就可以赢家通吃,得到全部选举人票。

如果从比较纯粹的选举制度的角度来看,这其实就不能算是普选制了,甚至还不如我国台湾地区,也不如韩国,美国这个选举制度看上去是比较落后的,也不够民主。因为你即便赢了选民,也不一定能够赢得选举,希拉里就在这个问题上吃亏了。

那么,这明明是一条破坏选举的民主性的规定,为什么却会出现呢?

这就是美国的历史遗留问题。众所周知,美国在最初宣布独立的时候,是十三个州,但最早的时候他们不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州,而是权限比较大的独立政治实体,联邦的权力是比较小的。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建国初,会有联邦党人的原因。

虽然各州在独立战争中并肩作战,才获得了独立。但在战争结束之后,各州并不希望把各自的权力都交给联邦,仍然希望保持比较大的独立性,否则人口多的大州,在国家事务中就会相对人口少的小州,有太大的优势。

这也就是美国建国之初,联邦和州之间的斗争。联邦希望各州能够让渡更多的权力给联邦政府,更加统一,但各州的想法各不相同,有的州愿意让渡更多权力给联邦,有的小州就不愿意了,怕自己在更加统一之后的国家,完全失去了独立性和存在感。

双方斗争的结果,就是出现了现在我们看到的这个选举人团制度,虽然是全国大选,但是分别在各州进行投票表决,各州的结果出来后,获胜的一方就获得全部选举人票。虽然在选举人票的分配上,考虑了当时的人口多少,但给各州还是留出了一定的空间。

应该说,这个制度也确实在维护美国的国家统一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具体情况的逐步变化,这个制度就越来越变成了美国选举制度的一个奇怪设计,虽然多数情况下选举人票和普选票是一致的,但也经常会出现相互背离的情况,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选举人团制度就会成为众矢之的,遭到攻击。

近些年来,也一直有人认为,选举人团制度应该被废除,或者改革。尤其是在南北战争之后,各州再从美国分裂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没有必要再继续保留这样的制度,来破坏民主,让美国的民主更进一步,通过普选直接选举总统。

但一个制度一旦形成,就会产生一定的惯性,也会围绕这个制度形成一个既得利益集团,他们也就会成为进行制度改革的阻力。选举人团制度也同样如此,虽然许多人认为是美国民主的障碍,但这也保证了那些人口少的小州,不至于在政治上完全被无视。

所以,即便不少人认为选举人团制度应该被废除,但短期内还是不太可能的,仍然会继续存在下去,除非普选票结果和选举人票之间出现了严重的背离,美国各个政治势力能在废除或改革这个制度的问题上达成一致,否则是不太可能的。

总之,说选举人团制度就是美国的封建残余,大体上是不错的,也是州权与联邦权之间斗争的历史遗留问题。但对美国来说,只要仍然是联邦制国家,州与联邦之间的权力之间就一直会存在张力,封建与郡县的问题也会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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