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年間,廣東省清遠縣某村有王、謝兩戶人家,戶主王德勇和謝雲祥一直不和。兩家之所以不和,主要是因爲田界爭端一直沒有解決。王德勇和謝雲祥兩家的田地相鄰,中間隔了一道水溝,謝雲祥家的田在水溝南面,王德勇家的田在水溝的北面。

一到雨季,雨水就會把兩邊的田地全部淹了。大水退後,水溝經常往左右移動。爲此,謝雲祥、王德勇兩家常常發生爭執。爲解決這個矛盾,謝雲祥就用木樁代替水渠,並把原來的水渠埋掉了。謝雲祥在埋木樁時,把木樁埋進了水渠的北岸,這樣一來謝雲祥就把水溝給划進了自己家的田裏。

謝雲祥霸佔水渠,王德勇認爲這樣不行,謝雲祥此舉不僅霸佔了水渠,也變相地霸佔了水的控制權,於是又與謝雲祥發生糾紛,並上報縣衙。後經過縣府審理,謝雲祥贏得了官司。但是王德勇不服,他認爲縣衙官吏偏袒謝家,於是經常到謝家鬧事。謝雲祥認爲,王德勇之所以經常敢到自己家裏鬧事,都是因爲鄰居蘇雲霄唆使的。

原來,謝雲祥家的田在水溝的南邊,他家的面積大,不但與溝北邊王德勇家的田相鄰,也與溝北的蘇雲霄家的田相鄰。謝雲祥的木樁打在了水溝北岸,自然也侵害了蘇雲霄家的利益。在謝王兩家的爭論中,蘇雲霄傾向於幫助弱勢的王德勇家,所以謝雲祥纔會有這樣的猜測,謝雲祥決心要找個機會報復一下蘇雲霄。

這一年的晚稻長勢很好,村民們都在準備收割稻子,此時的謝雲祥也在醞釀一個陰謀。他邀請來堂兄弟謝遠志、謝朝誦等五人來到家中,擺了一桌飯,備了一瓶陳年老酒,與他們一起喫起來。謝雲祥告訴他們:“蘇雲霄背後挑唆王德勇與我搗亂,我要教訓他,今晚咱們去割他家的稻子,一半歸你們,出了事我包着。” 謝遠志等人點頭表示願意。

晚間,謝雲祥等人來到蘇雲霄家的田裏偷割稻子,蘇雲霄聞知後與大兒子蘇亞和等趕到田裏查看,見自家稻子已被人割去大半,頓時大怒。謝雲祥等見蘇去霄來到,就趕緊跑回了自己的界地裏,只有謝朝誦腿慢,被蘇雲霄父子當場抓獲。

謝朝誦被抓後,蘇雲霄將其帶到自己家中捆綁起來,拷問他爲何偷割他們家的稻子。謝朝誦被打得忍受不住,於是便只好交代了謝雲祥請他們喫飯,並已說好將偷割的稻子半歸謝雲祥、一半歸自己的事情全盤說出。蘇雲霄聽罷,當即把謝朝誦捆綁到縣衙報案。

另一方面,謝雲祥回到家後,這才發現少了謝朝誦。派人打探之後才知道,已經被蘇雲霄抓獲。謝雲祥並不知道謝朝誦當天已經被蘇雲霄和大兒子押去縣衙報案了,於是準備在夜裏奪回謝朝誦。是夜,謝遠志提着木棍,謝幗任執着火把,二人先往蘇雲霄家,謝雲祥領着人在後面接應。

蘇遠志來到蘇雲霄家大門外高喊:“蘇雲霄,把謝朝誦放出來!不然我們砸大門了!”蘇幗任執着火把也跟着叫嚷。聽到叫喊聲,蘇雲霄之妻雷氏令13歲的幼子蘇亞狗在門後打探一下門外發生了什麼事。此時,謝遠志在門外喊得不耐煩了,於是開始用力猛踹蘇雲霄家的大門。

此時,蘇亞狗正好在門框邊上往外看,謝遠志用力踢門,導致大門從門框上掉了下來,正砸在蘇亞狗的頭上。蘇亞狗被門砸傷,口吐鮮血倒在地上。謝志遠見蘇亞狗倒地,並沒有照看一下,反而與其他幾個人闖進大門從裏到外搜個遍。這時謝雲祥也領人趕到了,見蘇雲霄不在便領着人走了。蘇雲霄之妻雷氏將蘇亞狗抬進屋裏搶救,但蘇亞狗頭顱內受到重創,第二日殞命了。

蘇雲霄回到家中,看到幼子慘死,於是便將謝雲祥告上縣衙。但縣令是謝家的人,處處包庇謝家,蘇雲霄非但沒能討到說法,反而被重責20大板,大兒子被關入大牢。蘇雲霄實在氣憤不過,於是便到一路上告,結果州府衙門也不管,最後一直告到廣東巡撫劉真那裏。廣東巡撫接到蘇雲霄的狀紙,看了內容後當即決定親審此案,並讓州府和縣衙陪同聽審。

劉巡撫當即升堂審案,謝雲祥、謝遠志等一干人被悉數押解到案。劉巡撫審問了所有人犯之後,當即做出判決:謝雲祥私佔水渠在前,又盜割水稻在後,又指使人上門打死蘇亞狗,罪大惡極,處斬首之刑。謝遠志擊倒蘇亞狗,卻不管不顧,導致蘇亞狗死亡,判處斬首之刑。其餘參與割稻、到蘇家鬧事之人,各大50大板,以儆效尤。

另外,清遠縣令包庇縱容謝雲祥爲惡,解除官職聽候處理,州府主事懈怠政事,處以罰俸。案卷報送到刑部衙門之後,刑部認爲劉巡撫量刑過重,蘇亞狗雖是被謝雲祥、謝遠志等人所害,但過程中也有誤傷的成分在裏面。於是判決爲:判決謝雲祥斬監侯,謝遠志杖責100,流放一千里給披甲人爲奴,其餘從犯處理不變。對於清遠縣令、州府主事,依照劉巡撫的判決處理。

廣東清遠田界爭奪案,這是一樁比較典型農村糾紛案。此案令人深思,這種案子在民間時有發生,原本一樁普通的案子,卻因爲惡人爲非作歹,又有官府包庇縱容釀成了慘案。謝雲祥罪有應得,他的下場就是霸道爲惡者的下場。類似謝雲祥這樣的人還有多少?只怕至今並未斷絕。

自此,清代田界爭奪案,結案。

參考文獻:《刑案匯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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