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时间以来,济南长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连续10次受到行政处罚。

较近的一次处罚,发生在今年10月30日。根据处罚决定书,其作为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涉嫌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对其进行了罚款。

今年9月15日,滕州市交通运输局出具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调查,该公司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该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据此,滕州市交通运输局对其罚款2000元。

今年6月12日和7月13日,该公司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被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处罚;5月9日,该公司因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桓台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罚款1000元。

而在今年1月间,该公司因“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等原因,分别被滕州市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等处罚3次。

此外,2019年11月14日,该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罚款2000元;2019年12月9日,该公司因“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旅客运输”,被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处罚。

爱企查显示,济南长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0年,法定代表人潘锡民,公司注册资金3310.5万元,注册地位于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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