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父爱如山”,父亲的爱虽然不像母亲那般细腻,但是在遇到危险的时候,父亲总是会站出来帮女儿抵挡一切,给人满满的安全感。但是有些人却不配当父亲,不仅对女儿没有付出应有的爱,反而还向女儿伸出了“魔爪”。

根据华商报的消息,11月6日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关于陕西省榆林市吴某某强制猥亵亲生女儿一案的判决书,被告人吴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7年。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是受害人的亲生父亲,2020年4月3日晚上,吴某某和亲戚一起到女儿的未婚夫家里把女儿接回了家。因为嫌女儿不听话,便对女儿进行了殴打,期间他还把女儿从一个窑洞扯到了另一个孔窑洞内,并且将其推倒在炕上,准备对女儿实施猥亵。

4月6日晚上22点多,女儿因为工作的事情又与父亲发生了争吵,吴某某胁迫女儿把衣服全部脱光,并且在窑内对女儿实施了强奸。4月8日上午11点多,吴某某又一次强奸了女儿。

然而更过分的是,5月4日,吴某某在女儿未婚夫的家中喝醉了,竟然当着女儿未婚夫的面将女儿的衣服脱光要强奸女儿。后来迫不得已,女儿将被父亲强奸的事情告诉了未婚夫,在未婚夫的陪伴下来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在遭遇了父亲如此对待之后,吴某某的女儿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她曾经企图割腕自杀,但被救了下来。后来陕西省榆林市法院审理了该案件,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教育女儿为借口,强制猥亵妇女,已经构成了强制猥亵罪,应依法予以严惩。

这可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吴某某为了满足自己个人的淫欲,竟然违背伦理道德,这种情节实在是太卑劣了,吴某某也愧对自己父亲的身份。

在传统意义上,父亲和母亲表达爱的方式是不一样的,但爱的表达方式跟性别无关,父亲的爱也可以是温柔体贴的。但是吴某某的做法已经跨越了父亲跟女儿之间应有的界限,已经对自己的女儿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这样的行为就应该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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