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受疫情影响,“宅经济”火爆。11月1日开始,“双11”的各种促销就铺天盖地而来,大家都不想错过一年一度的购物节,早早开始备战“双11”,提前加购物车、熬夜守候、研究省钱策略……然而,“双11”带来优惠的同时,也容易产生消费风险,佳木斯市消协教你绕过“陷阱”,避免被套路,享受购物的快乐。

直播带货 买货容易售后难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电商直播超过1000万场,观看人次超过500亿。前三季度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直播相关投诉举报2.19万件,同比增长479.60%,其中,关于直播带货的投诉占比近六成。当前社交平台、短视频APP关于直播带货准入门槛较低,部分平台的网店经营者通过技术手段对商品照片和视频进行加工,或在拍摄时主要展示商品较为完美的一面,致使商品信息失真。由于网络消费大多数为异地购物,导致商品出现问题时维权难度大、成本高。

消协提醒:建议消费者保持冷静,选择有健全保障体系的电商平台观看直播,同时选择在信誉度良好、知名度高的直播间下单,按需购买,不攀比奢华,规避冲动消费行为。

价格优惠 看清规则再购买

第一波“双11”促销后,我们看到一些网店经营者为了在“双11”期间吸引消费者,在促销规则上下足了功夫。预售、满减、购物津贴、抢红包等营销策略,让“双11”规则越来越复杂了,消费者总结了计算公式,堪称数学难题。 玩法越来越多、优惠越来越少,也成为了消费者诟病的槽点。

消协提醒:建议消费者事先列一张需要购买的物品清单,对照清单按需购买,以免造成浪费。不要盲目跟风购买不必要的商品,购物前货比三家,不要被“优惠”“折扣”“返现”等字眼冲昏头脑,警惕价格陷阱,避免权益受损。

预付定金 消费陷阱需谨慎

“双十一”之前,预付定金的诱惑令消费者很难抵挡,当你选择预付定金方式来享受商品优惠的时候,一定要提前仔细阅读规则,考虑清楚后下单支付定金,有的预定价格并非最低价,需要凑单满几件才能享受活动价格。定金支付后,要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尾款,未按约支付尾款时定金不退,避免因违约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消协提醒:根据《担保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具有合同担保效力,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果卖家违约要双倍返还消费者定金,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是合法的。

虚假广告 脸蛋勿当试验田

面对“双11”的优惠,爱美人士的囤货清单中少不了化妆品,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2315平台发布的信息,前三季度投诉举报涉及问题排名情况显示,化妆品界是虚假广告扎堆的“重灾区”,在宣传中经常使用绝对化词意、虚假性词意、夸大性词意等问题突出。

消协提醒:在化妆品名称中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如特效、全效、强效等绝对化词意;如只添加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化妆品,但宣称产品“纯天然”的,属虚假性词意;如“专业”可适用于在专业店或经专业培训人员使用的染发类、烫发类、指(趾)甲类等产品,但用于其他产品则属夸大性词意;如处方、药方、药用等医疗术语;如抗菌、消炎、抗敏、瘦身等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如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等医学名人的姓名;如解码、数码、智能、红外线等与产品的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意;如“裸”用于“裸体”时属庸俗性词意,不得使用,用于“裸妆”(如彩妆化妆品)时可以使用;如鬼、妖精、卦、邪、魂,又如“神”用于“神灵”时属封建迷信词意,用于“怡神”(如芳香化妆品)时可以使用;如肤螨灵等已经批准的药品名;如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不得超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九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含义的解释,又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和可宣称用语的原则性要求,具体词语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词语。

仔细验收 明确退换货规定

“双11”前后商品交易量激增,快递服务难免出现延迟,消费者购物后要有延迟收货的心理准备。在此期间,建议消费者尽量不要网购急需用品和保质期短的生鲜制品等。收到商品时,消费者应当行使“先验后签”权利,仔细验货。尤其是一些贵重物品和易碎品,一定要确认货品完好无损并符合双方的约定后再签收。遇到快递商品损毁或者与约定严重不符的,消费者有权拒签。

消协提醒:《消法》赋予消费者对网购商品(性质特殊的4类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另外,快递包裹上的消费者个人信息要及时销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保留凭证 依法维权是法宝

在网上购物过程中,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要注意索取并保存购物凭证以及相应的商家承诺,保存好商家的活动信息、订单详情信息、购物聊天记录等,这都是消费者维权时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先与商家以及平台进行沟通,如联系不上或者无法协商解决的,消费者可拨打经营者所在地12315或者消协组织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协提醒:平台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要认真履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规规章,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同时,呼吁广大经营者坚持消费者至上理念,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共同营造温暖舒心、安全健康的网络消费环境,让电商经济在特殊时期发挥出更大的价值。

来源 | 三江晚报

记者 | 张秋颖/文 安晓峰/摄

编辑 | 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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