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公安局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出租汽车运营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维护好出租客运市场营运秩序,有效整治出租汽车抢客、“宰客”等违规行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自2020年11月3日起,在中心城区及玉龙机场周边开展出租汽车营运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议价、拒载、甩客、强行拼客、故意绕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乱收费、不主动出具合格发票、非指定区域私自揽客等行为;

(二)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客运站、赤峰站、赤峰南站、机场等区域周边喊站拉客、强行招揽乘客等行为;

(三)出租汽车驾驶员停车候客时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影响正常交通秩序行为;

(四)出租汽车驾驶员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从事营运时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行为。

二、责任追究

对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经查实,市、区(旗)两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责令经营者和驾驶员立即整改,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予以处罚,并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标准》扣除相应的诚信考核分数。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喊站拉客、强行招揽乘客、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三、举报投诉电话

受理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投诉电话:12328;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特此通告

赤峰市公安局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5日

来源:赤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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