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温州发生一件令人揪心的事情,一名男子一边过马路一边看手机,在走到车道中间的时候,男子突然停住,注意力一直集中在手机上,一辆直行的轿车将男子撞飞。

事发现场监控显示:事发时间晚上8点半左右,道路上行人车辆不多,一位男子低着头看着手机过马路,刚过了道路中间男子突然停下来全心贯注看着手机,这时驶来一辆黄色轿车,从他身后绕过,而这位男子丝毫没有注意到危险。

他继续停在原地看手机,黄车过去没多久一辆红色轿车驶来,感觉速度比黄车快一些,男子还是没有觉察到危险已经来临,继续看着自己手机,由于红色轿车来不及躲闪,利用车头直接将男子撞飞,手机跌落在地上,前挡风玻璃被撞碎。

被撞飞男子在空中转了几圈后跌倒在地,接着司机下车打了报警电话,男子被送往医院,经检查,男子右侧肋骨骨折、头皮血肿、全身多处挫伤,没有生命危险,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司机王某解释:他站在路上玩手机,自己看到男子所在的位置有阴影,自己开得是近光灯,当自己看到男子时已经大约在一两米远,刹车已经来不及,男子被撞飞出去。

民警介绍:据受伤男子刘某家属解释当时自己跟儿子打电话,关了电话后打算到路对面商店买商品,刘某到了路中间想先打开付款软件,由于操作不熟练,就在原地停留,结果酿成大错。

事故已经发生,留给我们的是吸取教训,总结原因,预防类似事故发生,这件事故原因应该有多方面。

其中,这位刘姓男子应该占主要责任,过马路要先做看,再右看,没有问题后要集中精力过,像这位刘姓当事人真把马路当成自己家里客厅了,想在哪里停就在哪里停!迷东西都没买呢,打开付款软件干吗?这下好了,可以躺在床上至少看个一年半载的手机。

司机都要这样的经验:很多时候夜晚开车,没开远光灯的情况下,真不容易看到远处有人,视频看上去那么亮是监控效果,真实路况可能没这么亮。

其次,这事除了当事人自己责任,对向车道远光狗也占了很大因素,感觉是对面打的远光,导致司机看不到,但是追责很难追到他头上,一般遇到远光狗迎面过来,应该下意识先点一脚刹车,如果确定前面没有问题再继续行驶,这样也可以减少事故发生。

现在人几乎离不开手机了,手机与人们生活非常密切,消费、学习、游戏、娱乐都可以用手机完成,但是手机造成的危害也很多,这位男子过马路看手机,并且还在路中央停下。

第一次轿车通过应该引起重视,抓紧离开,他竟然无动于衷,最后被第二辆车撞飞,应该长记性了。

到底这个司机会不会有责任?不好说,个人认为过马路本来都违反交通法规,不看路只看手机也违反交通法规,应付全责。

但是还需要鉴定汽车是否超速?如果超速另当别论。你认为结果怎么定?请留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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