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溫州發生一件令人揪心的事情,一名男子一邊過馬路一邊看手機,在走到車道中間的時候,男子突然停住,注意力一直集中在手機上,一輛直行的轎車將男子撞飛。

事發現場監控顯示:事發時間晚上8點半左右,道路上行人車輛不多,一位男子低着頭看着手機過馬路,剛過了道路中間男子突然停下來全心貫注看着手機,這時駛來一輛黃色轎車,從他身後繞過,而這位男子絲毫沒有注意到危險。

他繼續停在原地看手機,黃車過去沒多久一輛紅色轎車駛來,感覺速度比黃車快一些,男子還是沒有覺察到危險已經來臨,繼續看着自己手機,由於紅色轎車來不及躲閃,利用車頭直接將男子撞飛,手機跌落在地上,前擋風玻璃被撞碎。

被撞飛男子在空中轉了幾圈後跌倒在地,接着司機下車打了報警電話,男子被送往醫院,經檢查,男子右側肋骨骨折、頭皮血腫、全身多處挫傷,沒有生命危險,目前仍在醫院接受治療。

司機王某解釋:他站在路上玩手機,自己看到男子所在的位置有陰影,自己開得是近光燈,當自己看到男子時已經大約在一兩米遠,剎車已經來不及,男子被撞飛出去。

民警介紹:據受傷男子劉某家屬解釋當時自己跟兒子打電話,關了電話後打算到路對面商店買商品,劉某到了路中間想先打開付款軟件,由於操作不熟練,就在原地停留,結果釀成大錯。

事故已經發生,留給我們的是吸取教訓,總結原因,預防類似事故發生,這件事故原因應該有多方面。

其中,這位劉姓男子應該佔主要責任,過馬路要先做看,再右看,沒有問題後要集中精力過,像這位劉姓當事人真把馬路當成自己家裏客廳了,想在哪裏停就在哪裏停!迷東西都沒買呢,打開付款軟件幹嗎?這下好了,可以躺在牀上至少看個一年半載的手機。

司機都要這樣的經驗:很多時候夜晚開車,沒開遠光燈的情況下,真不容易看到遠處有人,視頻看上去那麼亮是監控效果,真實路況可能沒這麼亮。

其次,這事除了當事人自己責任,對向車道遠光狗也佔了很大因素,感覺是對面打的遠光,導致司機看不到,但是追責很難追到他頭上,一般遇到遠光狗迎面過來,應該下意識先點一腳剎車,如果確定前面沒有問題再繼續行駛,這樣也可以減少事故發生。

現在人幾乎離不開手機了,手機與人們生活非常密切,消費、學習、遊戲、娛樂都可以用手機完成,但是手機造成的危害也很多,這位男子過馬路看手機,並且還在路中央停下。

第一次轎車通過應該引起重視,抓緊離開,他竟然無動於衷,最後被第二輛車撞飛,應該長記性了。

到底這個司機會不會有責任?不好說,個人認爲過馬路本來都違反交通法規,不看路只看手機也違反交通法規,應付全責。

但是還需要鑑定汽車是否超速?如果超速另當別論。你認爲結果怎麼定?請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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