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常德津市市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一名年近八旬的老人挑着担闯红灯穿行马路时

被大货车直接卷入车底

所幸货车当时车速不快

未造成特别严重后果

目前老人因脊椎压缩性骨折

正在津市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图片来自网络,与本文无关。

公共场所的监控视频记录了惊险一幕:10月29日早上6时56分,在津市市九澧大道与孟姜女大道交汇处路口,一辆三轮电动车在距离路口停车线两三米处停车,车上下来一位老人,挑着一担蛇皮袋。随后,三轮电动车从老人身旁的非机动车道掉头驶离。老人立即挑起担子,在路口观望徘徊十多秒后,径直沿机动车道朝路口前行。此时,一辆车牌号为鄂D5521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沿九澧大道自东向西行驶至路口等候绿灯。挑担老人见货车停在路口,快步从货车右侧绕道车前直接通行,正在此时,路口交通信号灯变为绿灯,因老人身材不高,又一直处于货车驾驶人视角盲区,货车径直发动前行,直接将老人撞倒在地,将老人连同一担物品卷入车底,并驶过路口。货车驶离后,老人已被货车带行至斑马线上,并一直在路上疼痛得翻滚。接到报警的津市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第一时间启动交通事故救援机制,联系市120急救中心,将老人送至市人民医院救治。

据了解,被卷车底的老人宋某现年79岁,是澧县小渡口镇人,当天早晨她挑着一担田螺、小龙虾及一些蔬果搭乘熟人顺风车准备前往津市市生产街售卖,行驶至九澧大道与孟姜女大道路口时,因熟人有急事,便让她就近下车了,谁知刚下车没几分钟就出了交通事故。

办案交警通过现场调查以及调取公共场所视频等综合证据,最终认定,老人宋某违反人行横道信号灯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货车驾驶人袁某在通行路口,绿灯起步时未确认安全、避让行人,应负次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宋某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货车驾驶人袁某处罚金200元。

通讯员: 朱曦琴 孙明丽 尹婧 刘一力 张承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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