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前三季度全省减费降税政策落实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综合广播记者: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减税降费政策,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请问目前小微企业可享受的减税降费政策主要有哪些?政策落实情况怎么样?

袁培全答:感谢您的提问。从提问可看出,您对小微企业很关注,对政策也很敏感。大家都知道,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力军,但普遍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今年以来,国家和我省聚焦小微企业,出台了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在此,我向大家通报如下:

一是国家层面减税政策。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非常大。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税负降为5%,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税负降为10%,且延缓至2021年缴纳;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即: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建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些重磅政策,为小微企业送来“及时雨”,大幅降低了企业负担。

二是省级层面减税政策。在地方权限范围内,较为重要的两个税种是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疫情发生以来,为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出台了减免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之后又将政策延续至年底。近期,我们还将会同税务部门,在权限范围内,继续深挖减税潜力,促进其轻装上阵、加快发展。

三是涉企收费政策。不断降低涉企收费,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免收小微企业创新药注册费、创新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费,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减免专利收费,免征30人(含)以下的企业残保金等,各类涉企收费均为小微企业开辟“特殊通道”,发放政策“红包”。

通过实施上述政策,我省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今年已基本不需缴纳各项税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上、全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地方减免权限内的税费已基本免除。全年预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税费400亿以上。为抓好政策落实,我们同税务部门编写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减免政策指南》等辅导材料,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并持续更新,在此也恳请各位媒体朋友帮助宣传推广,促进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下一步,我们将密切跟踪政策运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用税费负担的“减法”,换取企业发展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千方百计保市场主体,稳住就业基本盘,助力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谢谢大家!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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