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下午3时,林州法院执行局20余名执行干警及法警前往50公里以外的临淇镇,对被执行人冯某的被拍卖门面房进行强制移交。

被执行人冯某因债务纠纷在林州法院具有多起执行案件。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冯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法官查询到冯某在临淇村有一套门面房,而且正在租赁经营,林州法院第一时间对该房屋进行了查封,后经评估对该房产强制拍卖,二拍流拍后以物抵债而转移房产所有权。而后,林州法院通过张贴公告的方式公示了该门面房以物抵债事宜,并责令被执行人及租户移交房产。

为确保此次执行行动顺利进行,林州法院提前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到达目的地后,局长郭金昌现场查看确认了冯某所属的全部房产,并对门面房租户进行了现场释法,希望能和谐交接,最大限度保证双方利益。

经与双方反复协商,租户表示理解法院的执法行为,同意配合执行工作,郝某也同意租赁人员继续使用门面房,当即与租户达成共识。最终成功交接房产,租户继续租赁门面房,该房产移交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方案。

执行是"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树立法院权威的关键。该案的执行,即彰显法律权威不容挑战和藐视,也体现了法院文明执行确保案外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使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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