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进行抓拍的公告

为有效维护好罗平县道路交通、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在罗平县辖区S205省道普鲁线(普立-鲁布革公路)(原黄罗线及罗乃线)部分路段设置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为保证道路交通管理执法透明、公正和人性化,现将设置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0年11月20日0时起。

二、设备安装点位:

1.普鲁线(普立-鲁布革公路)K234+115M(原黄罗线K35+100M)处;

2.普鲁线(普立-鲁布革公路)K263+960M(原黄罗线K70)处;

3.普鲁线(普立-鲁布革公路)K309 +500M(原罗乃线K7+200M)处。

三、监控交通违法行为的种类: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2.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4.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接打电话、查看、发送手机信息;吸烟);

6.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凡驾驶机动车辆行经上述路段有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经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后,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1月10日

【来源: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方丹 编审:张洪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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