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01157)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资产支持证券(包括银行间市场资产支持票据、交易所市场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公司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4月16日出具的关于中金公司“中金公司-德邦-中联重科智能制造应收账款1-6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无异议函【文号:深证函〔2020〕295号】,证明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设立“中金公司-德邦-中联重科智能制造应收账款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截至2020年11月12日,经公司核查并确认,募集账户实际收到认购资金10.27亿元,达到《中金公司-德邦-中联重科智能制造应收账款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资产支持票据目标募集规模。根据发行文件有关约定,本专项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于2020年11月12日正式成立,资产支持票据于当日开始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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